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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联合国援助酷刑受害者自愿基金通过提供即时和可获得的补救,帮助成千上万遭受酷刑的个人及其家庭成员重建生活。

实现这一目标是通过向民间社会组织、幸存者领导的协会、康复中心和公益律师事务所等发放赠款,由它们在实地向酷刑受害者提供直接服务。

向酷刑受害者提供援助不是慈善:这是一项法律义务,是《禁止酷刑公约》第十四条规定的一项可执行的权利。

基金及其受赠人通过填补国家服务中的重要空白,帮助酷刑受害者实现获得补救和康复的权利。
人权理事会关于酷刑康复的第22/21号决议(2013年3月)对此进行了阐述。

直接援助的类型

基金受赠人提供许多不同类型的服务,并优先支持那些提供整体支助的项目,以促进个人、家庭和团体的康复。

医疗援助:

医疗服务疗愈酷刑对身体造成的影响,帮助减轻症状。在医生诊断后,有关服务可能包括常规治疗、传统治疗和补充医学以及精神治疗。
赠款可用于支付例如:医生、实验室化验、救护车、流动诊所、法庭上医学专业意见、药物和手术的费用。

心理援助:

  • 心理服务帮助受害者克服酷刑造成的内心创伤,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它可能包括:个人、家庭或团体治疗;临床、精神分析、行为、职业和其他方式的治疗;调解和针灸等。

赠款可用于支付例如:精神健康专业人员的费用、专家转诊、翻译费用、治疗准备和艺术治疗的材料。

克莱尔·哈尔的绘画工作室,法国玛拿协会
克莱尔·哈尔(Claire Harel)的绘画工作室,法国玛拿协会

社会援助:

社会服务确保使受害者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降低他们的被边缘化感。这可能包括住房、服装、医疗保健、教育、语言课程和职业培训。

赠款可用于支付例如:房租、水电费、食物券、学费、服装和生活用品,并支付为协助获得公共服务而聘用的社会工作者的工资。

法律援助:

法律支持的范围可能包括:案件诉讼到追究酷刑实施者的责任;向国家、区域或国际法庭提出法律诉求,帮助受害者获得赔偿和补偿;在受害者因酷刑被迫认罪后为其辩护;为逃避迫害的人提供庇护和实施不推回程序等。

赠款可能包括律师和法庭费用、法医费用、文件打印费、额外的调查费用、前往监狱和拘留设施的交通费。

受赠人能力建设:

基金还发放旨在加强各组织提供上述直接援助服务的机构能力的赠款。

基金支助的项目实例

伊拉克视频:重建酷刑后的人生:艾哈迈德的故事*

塞内加尔视频:重建酷刑后的人生:迪耶纳巴的故事*

叙利亚视频:开放性创伤:治愈叙利亚的酷刑受害者*

马里视频:协助加奥的性暴力妇女受害者,2014年*

柬埔寨视频:在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诉讼期间援助前红色高棉政权的酷刑受害者(国际人权联盟联合会纪录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