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联合国人权简介
- 任务
- 使命
- 高级专员
- 我们的工作领域:概览
- 我们的工作地点
- 经费和预算
- 评估
- 悼念缅怀
关于我们
-
联合国人权简介
- 任务
- 使命
- 高级专员
- 我们的工作领域:概览
- 我们的工作地点
- 经费和预算
- 评估
- 悼念缅怀
联合国援助酷刑受害者自愿基金每年发放赠款,为期一年。如果满足条件,赠款可以延续至最长十年,不过组织仍须每年提出申请。
所有赠款请求均应依照基金指导方针提交。
申请年度赠款
1月15日-3月1日(征集年度申请)
基金每年发出邀约,征集赠款(直接援助和能力建设赠款)申请。每年的赠款申请均须在此期间通过在线系统(赠款管理系统)*以英文、法文或西班牙文提交。
3月-4月(筛选可受理的申请)
在收到年度项目申请后,基金秘书处将对所有来自首次或因有资金缺口寻求资助的组织的申请进行筛查,以确定是否可以受理。将核实是否符合基本资格要求,而且如有需要,将向申请人索要澄清或证明文件。
5月-9月(评价)
基金秘书处对所有可受理的年度赠款申请进行彻底评价。这包括对已提交的申请进行分析,对于续期申请的受赠方,将分析上一年赠款使用情况的财务和陈述报告。对于所有首次提交和间隔若干年后再次提交的申请人,将进行实地访问,对续期的受赠方则进行定期访问。
10月(董事会会议和赠款建议)
秘书处向基金董事会提交所有年度赠款的评价结果,供其在10月的年度会议期间进行审查。董事会成员通过竞争性的审查程序审议申请,并根据可用收入,确定建议资助的赠款申请。董事会的建议经由高级专员,获得秘书长的核可。
11月-12月(通知)
所有申请人均收到一封通知函,其中告知下一年赠款的申请结果。成功的申请人须就发放的赠款金额提交一份经修订的预算。
实施和报告年度赠款
已发放的年度赠款执行期为一个日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月-3月(付款)
通常而言,每年发放的赠款在项目实施的头三个月内支付完毕。
7月15日(首次获得赠款的受赠方提交进展报告)
只有首次获得赠款的受赠方必须在7月15日前提交陈述报告,汇报赠款落实的进展情况。
次年3月1日(最终财务和陈述报告)
所有受赠方均须在赠款实施后的次年3月1日前,提交最终财务和陈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