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缔约国会议上可举行选举,为任期即将结束的成员选出继任者,或选出新成员接替辞职或死亡的成员。各缔约国均可从本国国民中提名一人参加缔约国会议的选举。当选成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
缔约国对提名的名单进行无记名投票,适当考虑候选人的地域分配、相关法律资历和性别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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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
日期 地点 |
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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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纽约 |
第十九次公约缔约国会议与2022年选举* |
2020年 纽约 |
第十八次缔约国会议与2020年选举* |
2018年 纽约 |
第十七次缔约国会议与2018年选举* |
2016年 纽约 |
第十六次缔约国会议与2016年选举* |
2014年 纽约 |
第十五次缔约国会议与2014年选举* |
2012年 纽约 |
第十四次缔约国会议与2012年选举* |
2010年 纽约 |
第十三次缔约国会议与2010年选举* |
2008年 纽约 |
第十二次缔约国会议与2008年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