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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委员会是由18名独立专家组成的机构,负责监督各缔约国履行《儿童权利公约》的情况。委员会还监督公约两项任择议定书的执行情况,分别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以及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

在过去30年中,这项历史上获得最广泛批准的人权条约为儿童生活带来了改变。《儿童权利公约》促使政府修改法律和政策,让更多儿童获得他们所需的医疗保健和营养。更有力的保障措施保护儿童免受暴力和剥削。越来越多的儿童发出自己的声音并参与社会活动。但是,仍需付出很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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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国报告进度

世界地图

所有缔约国有义务向委员会提交关于儿童权利落实情况的定期报告。

报告准则
国家审查日程表和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
国别信息一览

按照一个或多个标准查看进度报告的数据库。

联系信息

儿童权利委员会(CRC)
人权理事会和条约机制司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
Palais Wilson, 52, rue des Pâquis
CH-1201 Geneva (Switzerland)(瑞士日内瓦威尔逊宫)

通讯地址:
OHCHR-UNOG
8-14 Avenue de la Paix, 1211 Geneve 10, Switzerland(瑞士日内瓦)
电子邮件:ohchr-ohchr-crc@un.org
推特:@UNTreatyBodies

个人申诉和调查:
请愿和调查科
儿童权利委员会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
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
8-14 Avenue de la Paix, 1211 Geneve 10, Switzerland(瑞士日内瓦)
电子邮件:ohchr-petitions@un.org

图片来源:联合国照片/Marco Dormi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