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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

关于儿童权利的指导意见扩展至数字世界领域

2021年3月26日

第25号一般性意见规定,儿童权利也存在于数字空间,国家负有法律义务提供监督和保护。© Chau-Cuong Le / Hans Lucas via Reuters Connect

儿童权利委员会委员菲利普·雅费(Philip Jaffé)教授表示:“数字世界应该对儿童开放,让他们安全地学习和游戏......关于数字世界如何发展以及政府如何制定法规等问题,必须听取儿童的意见。”

雅费谈到的是最新发布的关于数字环境中的儿童权利的第25号一般性意见。尽管《儿童权利公约》没有明确阐述儿童在数字世界中的各项权利,但第25号一般性意见对此做出规定。雅费表示,此项一般性意见指出,各国负有明确责任,应对儿童在数字世界中的境况进行监管,同时要求工商企业负起责任,在做线上广告时,时刻以儿童利益为重。

雅费指出:“此项一般性意见将儿童人权置于人类一些最伟大成就的核心,也将其置于不断发展的信息和技术革命的核心。”

非政府组织“五权基金会”(5Rights Foundation)致力于推动数字世界变革,以确保数字世界满足儿童和青年的需求。基金会主席女爵士比班·基德龙(Beeban Kidron)表示,第25号一般性意见有能力“重新调整儿童与科技行业之间的不对称关系。”该基金会动员全球儿童和青年围绕一般性意见参与讨论,从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她表示:“儿童权利应适用于数字世界。令我惊讶的是,事实并非总是如此。数字技术不断发展、无处不在,但人们似乎忘记了儿童。”

700名儿童;27个国家;历时2年;1份新指南

拟定此项一般性意见,经过了两年的磋商。参与磋商的有各国、政府间组织、国家人权机构、民间社会,最重要的是儿童。向27个国家的700多名9至22岁的儿童和青年征求了意见,询问他们认为数字技术如何影响了他们的生活。

梅尔阿德·里德(Mairéad Reid)就是这些年轻人中的一员。这位19岁的苏格兰女孩是非政府组织“五权基金会”领导小组的成员,该组织的目标是更好地落实《公约》已向儿童承诺的权利。

她指出:“青年必须享有发言权,就与我们有关的任何事情发表意见。青年对于自身经历了如指掌,所以我们的意见必须得到倾听和考虑。”

20岁的南非青年塔里克·肯尼(Tarique Kenn)持有相同看法。这位20岁的青年是RX广播电台的记者和董事会成员,RX广播电台是第一批面向儿童和由儿童创办的广播电台之一。他表示,此项一般性意见有助于在全球范围内落实高质量和负担得起的互联网接入权。

肯尼指出:“这将确保企业把儿童的最大利益放在首位,确保儿童在数字环境中得到保护。语言障碍将得以消除,这样每个人都会拥有平等机会,安全的软件也将安装到位。”

除了就一般性意见提供建议,儿童和青年还为一般性意见编写了儿童易读版。全球各国近300名儿童参与编写了《用我们自己的话》,这是第25号一般性意见的用户友好型和更容易理解的版本。19岁的英国青年梅森·里卡德(Mason Rickar)参与了这项工作。他表示:“让儿童参与此项一般性意见的工作,是成年人倾听我们的一种方式。”《用我们自己的话》,是儿童写给儿童的读物。

他指出:“发布文件对儿童的数字权利做出规定,却因使用法律术语和复杂的语言而令儿童本人无法理解,只会适得其反。《用我们自己的话》,为儿童理解此项一般性意见和实现他们的权利提供了必要的工具。”

请在Medium网站阅读《用我们自己的话》——《儿童权利公约第25号一般性意见》儿童易读版。

2021年3月26日

第25号一般性意见规定,儿童权利也存在于数字空间,国家负有法律义务提供监督和保护。© Chau-Cuong Le / Hans Lucas via Reuters Conn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