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高专办与气候变化
目前所预测的全球升温水平对人类的影响是灾难性的。
概览
气候变化威胁人们有效享有一系列人权,包括:生命权、水和卫生设施权、食物权、健康权、住房权、自决权、文化权和发展权。各国有人权义务预防气候变化可预见的不利影响,确保受其影响的人,特别是弱势群体,能够获得有效的补救和适应手段,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人权高专办的作用
人权框架阐明了义务承担人在所有人权损害方面,包括环境退化造成的损害方面,对权利持有人的责任。《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2018-2021年发展纲要》旨在确保:“国际和国家的环境和气候政策与计划日益按照国际人权标准实施。”
人权高专办旨在根据《2030年议程》和关于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促进对气候行动采取基于人权的办法。这要求各国采取雄心勃勃的适应和缓解措施,包容和尊重受气候变化影响的社区。
我们旨在通过以下方式实现这一目标:
- 与伙伴合作,将人权纳入环境法和政策;
- 支持将民间社会纳入环境决策过程、信息获取渠道和对受害者的有效补救;
- 协助人权机制解决环境问题,包括气候变化;
- 代表环境人权维护者进行宣传,支持联合国系统的保护工作;
- 开展研究和宣传,解决环境退化对人权造成的伤害,特别是对弱势群体造成的伤害。
我们在环境问题上的参与已经产生了重大影响。人权高专办在“里约+20”中的参与,使得成果文件《我们希望的未来》中纳入了人权内容。我们的宣传和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机制的工作有助于将人权和1.5摄氏度的全球目标纳入《巴黎协定》。
人权高专办的驻地代表处正在实施一系列关于人权与气候变化的项目和活动:人权高专办在肯尼亚和墨西哥的驻地代表处正在努力促进基于权利的环境行动,包括通过支持保护环境人权维护者的网络进行。在萨赫勒地区,人权高专办正在处理人权、移徙与气候变化之间的关系,方法是积累知识和理解,并促进以基于权利和促进性别平等的方法应对气候变化对移徙带来的挑战。人权高专办的东南亚和太平洋区域办事处正在宣传受气候变化影响的人的人权,并支持环境人权维护者。
人权高专办东南亚区域办事处[英]通过开展广泛的活动,积极倡导以基于人权的方法指导各国的气候行动和环境政策,侧重于参与、不歧视、确保补救和赔偿权以及弱势群体的原则;支持气候和环境权利维护者的工作;就环境权和气候变化问题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开展合作;就人权、环境与气候变化相关问题,与其他联合国机构和国家人权机构开展合作。
最新报告
活动
妇女地位委员会关于在气候变化、环境和减少灾害风险背景下的人权和性别平等的虚拟会外活动*
2022年3月22日
关于环境人权维护者的高级别活动*
2022年3月1日
人权理事会关于气候变化背景下的老年人人权问题的小组讨论*
2021年6月30日
联合国实体就健康环境权发表联合声明*
2021年3月8日
联合国环境管理小组:关于人权与环境的核心对话*
2020年7月24日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二十五届会议:关于基于人权的气候行动优先事项的公开信*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