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5周年,以此为契机重申各国在1948年作出的开创性承诺。《宣言》承诺人权的普遍性,维护社群的多样性、优势和成就,努力应对当今的全球挑战。现有的核心人权条约及其任择议定书中所载的规范和标准都来源于《宣言》。这些文书使人权成为法定权利并为各国规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以此实现《宣言》所载的权利。
批准这些文书对于将《宣言》中概述的人权转化为现实至关重要,同时表明了对国际社会的承诺。今年,我们呼吁各国批准未决的人权文书,正式重新承诺保护和尊重人权。
何为批准?
一个国家批准一项国际人权文书,即在法律上承诺执行其规定。一国交存批准书,表示同意接受条约约束。批准之前必须先签署条约。签署条约的国家有义务不做出违背文书目的和宗旨的行为。国家可以利用从签署到批准这段时间来制定必要的立法,以确保文书在国内适用。
何为加入?
加入是指一个国家接受成为由其他国家已经结束谈判并签署的一项条约的缔约方的行为,具有与批准同等的法律效力。加入通常发生在条约生效之后。
正式批准或加入需要哪些步骤?
批准或加入文书范本可参见联合国条约集网站。范本有联合国六种官方语言版本。日期在批准文书或加入文书中注明,即该国接受条约约束的日期。更多信息请见《条约手册》。
完成并由国家主管当局(例如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外交部长)签署后,可将签署的原始文书副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treatysection@un.org以供交存。原件必须在送达纽约常驻代表团后立即提交给条约科;保存股办公室位于美国纽约NY 10017,地址:2 UN Plaza, 323 E 44th Street, 5th Floor, Room DC2-0500,电话:1-212 963 504。
可能会举行文书交存仪式。(条约仪式照片)政府也可以选择参加每年在联合国大会开幕期间举行的条约活动。这将为条约行动营造高级别环境,让政府对人权的承诺引发更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