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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人权与性别平等

性别平等与妇女和性少数者权利简介

性别平等是人权与联合国价值观的核心。平等与不歧视是1945年世界领导人通过的《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

然而,全世界数百万妇女和性少数者在享受公民、文化、经济、政治和社会权利方面继续遭受歧视。

此外,除了性别歧视之外,许多妇女,包括跨性别、多元性别和间性者的妇女,由于年龄、种族、族裔、残疾或社会经济地位等因素,面临复合交错的歧视。

有效确保男女、男童女童和具有多元性别身份的人充分享有人权,首先需要全面了解社会结构、社会规范和陈规定型观念以及权力关系,它们不仅构建法律和政治的框架,而且构成经济社会动态、家庭生活和社区生活。

人权高专办在性别平等与妇女和性少数者权利方面的工作

联合国人权办致力于与世界各国、国家人权机构、民间社会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合作,以:

  • 改革容许性别歧视的歧视性法律和政策,使其符合国际人权法;
  • 转化歧视性的社会规范和有害的性别陈规定型观念,使之变为对所有性别更加平等的社会结构和权力关系;
  • 消除性别暴力
  • 保障所有人享有性和生殖健康及权利
  • 保护和扩大女性人权维护者和女权运动的公民空间
  • 促进男女和具有多元性别身份者平等参与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以及
  • 确保联合国和联合国人权办内的性别平等

关键文件

2019冠状病毒病指导方针妇女权利性少数者的权利(2020年)

性和生殖健康及权利资料文件(2020年)

近期报告、出版物和资源

关于性别暴力的战略性诉讼:拉丁美洲的经验(2021年)

联合国系统支持妇女人权维护者的人权和公民空间(5页)(2021年)

奋斗在一线:在2019冠状病毒病时期捍卫权利,非洲区域(2020年)

在消除可预防的孕产妇死亡和孕产妇疾病时尊重、保护和实现所有人权的良好做法和挑战-后续报告(2020年)

《实现妇女的土地权和获得其他生产资源的权利》,第二版(2020年),人权高专办和联合国妇女署联合编写

性别成见与司法:讲习班指南(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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