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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缔约国会议上,可举行选举,替换任期届满的成员,或选举新成员替代辞职或死亡的成员。依照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经社理事会)1985年5月28日第1985/17号决议*,《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缔约国可提名委员会的成员。成员由经社理事会成员国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如获提名,可连选连任。

依照经社理事会第1985/17号决议(关于委员会组成的(b)段),必须适当考虑公平的地域分配以及不同形式的社会和法律制度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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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
会议 宗旨
2022年选举 选举委员会成员,接替任期于2022年12月31日届满的成员
2020年选举 选举委员会成员,接替任期于2020年12月31日届满的成员
2020年选举
填补临时空缺
选举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成员的临时选举-西欧和其他国家区域集团<
2018年选举 选举委员会成员,接替任期于2018年12月31日届满的成员
2016年选举 选举委员会成员,接替任期于2016年12月31日届满的成员
2014年选举 选举委员会成员,接替任期于2014年12月31日届满的成员
2014年选举
填补临时空缺
选举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成员的临时选举-亚太区域集团
2012年选举 选举委员会成员,接替任期于2012年12月31日届满的成员
2010年选举 选举委员会成员,接替任期于2010年12月31日届满的成员
2009年选举
填补临时空缺
选举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成员的临时选举-东欧国家区域集团
2008年选举 选举委员会成员,接替任期于2008年12月31日届满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