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国会议与选举
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
缔约国可在缔约国会议上举行选举,为任期即将结束的成员选出继任者,或选出新成员接替辞职或死亡的成员。各缔约国均可从本国国民中提名一人参加缔约国会议的选举。当选成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缔约国对提名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适当考虑候选人的地域分配、相关法律资历和性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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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
日期 | 会议 |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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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第二十九次缔约国会议与2021年选举 | 选举新成员接替将于2022年1月19日任期届满的成员 |
2019年 | 第二十八次缔约国会议与2019年选举 | 选举新成员接替将于2020年1月19日任期届满的成员 |
2017年 | 第二十七次缔约国会议与2017年选举 | 选举新成员接替将于2018年1月19日任期届满的成员 |
2015年 | 第二十六次缔约国会议与2015年选举 | 选举新成员接替将于2016年1月19日任期届满的成员 |
2013年 | 第二十五次缔约国会议与2013年选举 | 选举新成员接替将于2014年1月19日任期届满的成员 |
2012年 | 第二十四次缔约国会议与2011年选举 | 选举新成员接替将于2012年1月19日任期届满的成员 |
2010年 | 第二十三次缔约国会议与2010年选举 | 选举新成员接替将于2010年1月19日任期届满的成员 |
2008年 | 第二十二次缔约国会议与2008年选举 | 选举新成员接替将于2008年1月19日任期届满的成员 |
2006年 | 第二十一次缔约国会议与2006年选举 | 选举新成员接替将于2006年1月19日任期届满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