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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行动是委员会向缔约国提出的请求,以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搜寻、查找和保护失踪人员,并调查失踪事件(《公约》第三十条)。

紧急行动请求可由失踪人员的亲属或其法律代表、其律师或其授权的任何人、或任何其他具有合法利益的人作为紧急事项提出,而无需用尽国内补救办法。如有可能,提交人应首先向有关缔约国的其中一个主管机构报告案情。

紧急行动一旦登记,委员会将向缔约国提出具体建议,建议可采取的措施,以寻找失踪者,调查失踪经过以及受害者(失踪者和任何因强迫失踪直接受到伤害的个人)的情况。委员会还请缔约国提供资料,说明为落实这些建议所采取的措施。

委员会维持紧急行动请求,直到找到失踪者为止。在整个程序中,委员会通过缔约国的常驻代表团与缔约国当局保持长期联系,并通过照会、信函、会议和电话与紧急行动请求的提交人保持联系。

紧急行动报告

委员会在每届会议上都通过一份紧急行动报告,总结迄今登记的所有紧急行动,阐述观察到的主要趋势和已通过的判例。例如,从2020年1月1日至8月31日,委员会登记了156项新的紧急行动请求,并发出了50份后续照会。

更多资源
联系信息

紧急行动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最好是Word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以下电子邮件地址:ohchr-ced-ua@un.org

如果无法访问互联网,也可以向以下地址递交请求:

(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
CED Secretariat
Office of the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United Nations Office at Geneva
1211 Geneva 10 (Switzerland)
(瑞士日内瓦万国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