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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第二十八条,“委员会应与所有联合国有关机关、办事处、专门机构和基金合作,与各项国际文书所建立的条约机构、联合国的特别程序合作,并与所有有关的区域政府间组织和机构,以及一切从事保护所有人不遭受强迫失踪的有关国家机构、机关或办事处合作”。

委员会认为,通过持续的努力以及联合项目和行动,加强与区域机制的合作和协调并使之系统化是优先事项。

  • 美洲人权委员会(IACHR)
    • 2021年12月16日,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和美洲人权委员会签署了一份路线图,以加强和系统化双方在打击强迫失踪方面的协调与合作。
    • 新闻谈话*
  • 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委员会(ACHPR)
    • 委员会参与了2021年11月5日至6日在冈比亚举行的关于《保护非洲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的准则草案》的讨论,《准则草案》在研讨会上获得通过。目前《准则草案》正按流程接受委员会的内部讨论和批准。
    • 新闻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