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国会议与选举
禁止酷刑委员会
在缔约国会议上可举行选举,为任期即将结束的成员选出继任者,或选出新成员接替辞职或死亡的成员。各缔约国均可从本国国民中提名一人参加缔约国会议的选举。当选成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缔约国对提名的名单进行无记名投票,适当考虑候选人的地域分配、相关法律资历和性别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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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
日期 | 会议 | 地点 |
2021年 | 第十八次缔约国会议与2021年选举 | 日内瓦 |
2021年 | 替换一名委员会成员 | |
2020年 | 替换一名委员会成员 | |
2019年 | 第十七次缔约国会议与2019年选举 | 日内瓦 |
2017年 | 第十六次缔约国会议与2017年选举 | 日内瓦 |
2015年 | 第十五次缔约国会议与2015年选举 | 日内瓦 |
2013年 | 第十四次缔约国会议与2013年选举 | 日内瓦 |
2011年 | 第十三次缔约国会议与2011年选举 | 日内瓦 |
2009年 | 第十二次缔约国会议与2009年选举 | 日内瓦 |
2007年 | 第十一次缔约国会议与2007年选举 | 日内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