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高专办与健康权
第14号一般性意见指出,健康权是一项全部包括在内的权利。它不仅包括及时和适当的卫生保健,而且也包括决定健康的基本因素,例如:
- 使用安全和洁净的饮水;
- 享有适当的卫生条件、充足的安全食物、营养和住房供应;
- 符合卫生的职业和环境条件;和
- 获得卫生方面的教育和信息。
健康权的关键方面
健康权包括一些基本要素:
- 可用性
- 无障碍
- 接受条件
- 质量
- 参与
- 问责
健康权还包含某些自由和权利。查看举例,了解更多:健康权的关键方面和常见误区。
其他人权与健康权
身心健康权与其他人权的实现密切相关,并取决于这些权利的实现。举个例子,健康权与艾滋病毒/艾滋病、残疾和气候变化相互交织。保护健康权就意味着维护其他人权,例如:
- 社会保障权:全面的社会保护体系有助于解决往往与健康状况不佳相关的贫困和苦难的多个层面问题,并通过对抗疾病确保适当的生活水准。
- 食物权:健康的饮食有助于增强抵抗力,而营养不良或不足则会对健康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 受教育权:获得准确信息和健康教育能使我们做出健康的选择,知道如何饮食、如何保护自己免受健康不良影响以及如何选择医疗保健和服务。
这需要整个政府、整个社会采取措施来制定有效的卫生政策,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
了解更多:与其他人权的联系、对个人和特定群体的影响、各国关于《概况介绍第31号》和下列其他关键文件中的健康权的义务。
人权高专办在健康权方面的工作
人权高专办通过开展以下工作,在促进健康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就法律和政策干预中的基本干预措施,向各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提供技术援助和咨询;
- 促进将健康权标准纳入联合国的政策、工具和方案;
- 与民间社会建立伙伴关系,倡导为权利持有人赋能,帮助他们要求获取与健康相关的权利;
- 协助各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从人权角度制定卫生原则;
- 就健康与人权之间的联系,辅助各行为体开展能力建设;
- 促进:基于人权的气候行动、残疾人的健康权、采取基于人权的方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发病率并保护儿童健康、移民的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
关键文件
关于可达到的最高标准健康的第14号一般性意见(2000年),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
E/C.12/2000/4
《第31号概况介绍:健康权》,人权高专办/世卫组织(2008年)
《立足人权的健康》,人权高专办/世卫组织(2008年)
PDF格式:English
儿童权利委员会关于儿童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健康的权利问题的第15号一般性意见(2013年)
CRC/C/GC/15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关于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权利的第22号一般性意见(2016 年)
E/C.12/GC/22
最新报告
高级专员关于冠状病毒病疫苗的报告*(2022年)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的这份报告研究了在冠状病毒病(COVID-19)疫苗方面缺乏可负担、及时、公平且全民的获取和分配以及国与国之间日益加深的不平等对人权的影响。报告强调疫苗延误不仅会产生严重的健康后果,而且还会产生其他深刻的人权问题。
全民健康覆盖与人权(2019年)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的这份报告概述了扩大全民健康覆盖的一些关键人权挑战,并从人权视角探讨了全民健康覆盖。
健康权框架对实现与健康有关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贡献(2018年)
在本报告中,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探讨了健康权的国际标准如何帮助应对实现健康有关目标的挑战。
精神健康与人权(2017年)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在这份报告中就提高精神健康服务质量、确保平等重视精神健康和身体健康以及保护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的权利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