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权宣言》:环境人权行动的催化剂
环境人权维护者、多媒体记者、电影导演索菲娅·李(Sophia Li)表示:“气候公正是社会正义的重要部分。气候变化是人权问题,因为气候危机会加剧不平等。”
李是《以上皆是》(All of the Above)节目的联合创始人和主持人,这是首档关于可持续性的脱口秀节目。她也是Meta公司的播客节目《气候对话》(Climate Talks)的主持人,环境类非政府组织“慢工厂(Slow Factory)”的董事会成员,“更好庇护所(Better Shelter)”的顾问委员会成员。
李是一名人权维护者,这个日益壮大的群体不仅在线上工作,也投身于环境危机的前沿。其中许多人都是气候正义的倡导者,尽管这会让他们自己陷入险境。
2022年7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承认享有健康环境权利的决议。在此之前,人权理事会已于2021年10月通过了一项类似决议。虽然这些决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它们可以促进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变化,也代表了联合国的政治共识。
这些决议的通过得益于各类民间社会组织的努力,包括青年团体、国家人权机构、土著人民组织、工商企业以及倡导在国际一级承认这项权利的许多其他组织。包括联合国人权办在内的联合国各实体对此表示支持,并按照秘书长的《人权行动呼吁》开展合作。
对环境损害的问责
与享有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相关的人权通常被理解为包括下列权利:获得清洁空气;安全稳定的气候;获得安全饮用水和适当卫生设施;健康和可持续生产的食物;无毒的生活、工作、学习和娱乐环境;以及健康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这项权利还包括获得信息;参与决策;以及诉诸司法和获得有效补救,包括安全行使这些权利而不受报复。
实现享有健康环境权利还需要国际合作、团结和公平的环境行动,包括资源调动。各国也有预防其行为在世界各地造成环境损害的法律义务。
人权事务委员会是负责监督各国遵守《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联合国机构,其成员埃琳·蒂格罗贾(Hélène Tigroudja)表示:“未能保护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人免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国家可能正在侵犯国际法规定的人权。”
居住在托雷斯海峡地区四个低地小岛上的八名澳大利亚土著人民及其六名子女曾提出申诉,2022年9月,人权事务委员会作出了对澳大利亚的裁决。过去的2000年,这些岛屿一直是与海洋和谐相处的土著人民的家园。
申诉人声称,由于澳大利亚未能通过增高岛屿海堤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措施来适应气候变化,他们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他们表示,天气模式的变化对他们的生计、文化和传统生活方式造成了直接的有害影响。近年来,海潮激浪造成的严重洪水摧毁了祖先的墓地,强降雨和风暴使土地和树木退化,导致传统捕鱼和耕种的收成锐减。
尽管托雷斯海峡群岛案只是按照人权事务委员会个人申诉程序提起的第二起环境案件,但类似的国家和国际诉讼正日益增多,这些诉讼旨在寻求对各国政府和工商企业在气候问题上不作为进行问责。
纽约大学“气候诉讼加速器(Climate Litigation Accelerator)”的数据显示,目前全世界大约有200起此类案件正在审理中。在这些案件中形成的法律先例,包括享有健康环境权利方面的判例,将在今后推动环境损害问责制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联合国人权办环境小组的领导本杰明·沙赫特(Benjamin Schachter)表示:“享有健康环境的权利可以成为团结国际环境法和国际人权法的力量。”“围绕实现享有健康环境权利开展环境行动可以带来变革,尤其是对于那些对三重地球危机问题应负的责任最小,却在努力应对最严重影响的群体。”
岌岌可危胁的人权
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丧失以及污染问题正在影响全球所有人的人权,包括生命权、食物权、水权、适当生活水准权、享有健康环境权、发展权和健康权。这些危机再加上不可持续发展,严重威胁着当代人和子孙后代享受这些早在约75年前就被首次载入《世界人权宣言》的权利的能力。
流离失所是近代的核心问题之一。除了数千万主要因战争、冲突和迫害而流离失所的人们,现在还出现了一个新的流离失所者类别——因气候灾害而逃离的人,其数量正在日益增多。境内流离失所移民中心的《境内流离失所问题全球报告》表明,2020年,因气候灾害而新产生的流离失所者人数达到3千万。
作为一名气候问题活动人士,李对于《世界人权宣言》第13条所规定的行动自由尤其有共鸣。她是中国移民的后裔,是家里的第一代美国人。
她表示:“尽管全球各国的边界控制日益严格,但试图寻求更好生活的人仍在增加,无论是作为难民还是移民。而最被边缘化社群以及妇女和青年总是遭受着最严重的后果。发生这种情况等于剥夺了这些群体的社会正义,以及通过教育、医疗保健和就业机遇改善生活的意愿。”“如果各国只考虑自己,推动团结和就《巴黎气候协定》等全球协议达成一致就会更加困难。”
人权与环境行动
联合国人权办与环境署已经为许多环境人权维护者的工作提供了支持。2019年,这两个联合国实体签署了谅解备忘录,正式确立了两项互补任务的长期协作历史。
有了这份谅解备忘录,两个实体同意继续努力实现享有健康环境的权利。它们还一道努力支持更好地保护环境人权维护者及其家人,并促进民间社会有意义和知情地参与环境决策。
目前,联合国人权办有30多个驻地代表(处)正在处理与享有健康环境权利有关的问题。
例如,在肯尼亚蒙巴萨的奥伊诺·乌胡鲁住区,铅冶炼和电池回收厂对当地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联合国人权办一直在为环境人权维护者的持续抗争提供支持,帮助他们获得正义和补救。联合国人权办不仅支持该社区的战略性诉讼,还加强了其参与联合国系统的能力,协助他们和肯尼亚正义、治理和环境行动中心(CJGEA)的宣传工作。
最终,2020年7月,土地和环境法院作出了一项里程碑式判决,命令肯尼亚政府和这两家公司向该住区支付相当于1300万美元的赔偿金,以作为对相关死亡事件和健康损害的补偿,以及清理土壤、水和废物的费用。
在埃及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COP27)召开前发出的公开信[英]中,联合国人权事务主管福尔克尔·蒂尔克(Volker Türk)警告世界各国领导人,我们的生命权正受到应对气候紧急情况行动不力的威胁。他呼吁人权必须成为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核心。
蒂尔克表示:“首先,各国、民间社会、社群、联合国机构——我们所有各方——都有人权机构。我们只有一个选择、一项当务之急,那就是以人权为指导采取紧急行动。”“这不会是一件容易的事——在人们的生活中实现真正和有意义的改变从来都不是易事。但我们有可以使用的工具。人权可以帮助我们追踪正确的道路,并为需要做出的决定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