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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缔约国会议上可举行选举,为任期即将结束的成员选出继任者,或选出新成员接替辞职或死亡的成员。各缔约国均可从本国国民中提名一人参加缔约国会议的选举。按照《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7条的规定,成员由缔约国会议选举产生。

缔约国对提名的名单进行无记名投票,适当考虑候选人的地域分配、相关法律资历和性别平衡。当选成员任期四年,如果被重新提名,可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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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
日期
地点
会议 宗旨
2022年
纽约
第二十二次缔约国会议与2022年选举* 选举新成员接替即将在2022年12月31日结束任期的成员
2020年
纽约
第二十一次缔约国会议与2020年选举* 选举新成员接替即将在2020年12月31日结束任期的成员
2018年
纽约
第二十次缔约国会议与2018年选举* 选举新成员接替即将在2018年12月31日结束任期的成员
2016年
日内瓦
与缔约国的非正式会议  
2016年
纽约
第十九次缔约国会议与2016年选举* 选举新成员接替即将在2016年12月31日结束任期的成员
2014年
纽约
第十八次缔约国会议与2014年选举* 选举新成员接替即将在2014年12月31日结束任期的成员
2012年
日内瓦
与缔约国的非正式会议*  
2012年
纽约
第十七次缔约国会议与2012年选举* 选举新成员接替即将在2012年12月31日结束任期的成员
2010年
纽约
第十六次缔约国会议与2010年选举* 选举新成员接替即将在2010年12月31日结束任期的成员
2008年
纽约
第十五次缔约国会议与2008年选举* 选举新成员接替即将在2008年12月31日结束任期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