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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参加工作组的工作?

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

民间社会、受害者和国家人权机构准则

为民间社会、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提供的信息

受害者、民间社会活动者和国家人权机构通过其程序,在协助工作组有效履行其任务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民间社会组织、受害者和国家人权机构的贡献可以在不同层面协助工作组的工作。尤其是:

  1. 报告强迫失踪案件
  2. 就落实《保护所有人不遭受强迫失踪宣言》时所遇到的障碍提交一般指控
  3. 提交工作组的国家访问信息,或在访问期间寻求召开会议。
  4. 参加工作组会议

此外,工作组可能会根据即将编写的专题研究、报告或一般性意见发出具体呼吁,要求民间社会组织、受害者和国家人权机构进行投入。这些投入呼吁会定期发布在网站上。

受害者、民间社会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无需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即可参加工作组的工作。

参加工作组会议

工作组会议以非公开形式举行。

受害者、民间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可以提请在会议期间与工作组召开一次会议。

会议(持续约1小时)可以采取面对面方式(通常在日内瓦)或在线举行。

鉴于时间有限,会议请求需提前提交(原则上至少在工作组召开前至少一个月)。会议可以使用英文、西班牙文或法文进行。根据请求,可以安排俄文、阿拉伯文和中文口译。

偶尔可以安排与工作组成员的在线闭会期间会议。这种情况不提供口译服务。

如您希望(亲自或在线)参加工作组会议,请于工作组会议召开前至少一个月通过电子邮件联系秘书处:hrc-wg-eid@un.org

会议资格认证和注册

一旦亲自或在线参加工作组会议的申请获得同意,受害者、民间社会组织、其他民间社会行动者和国家人权机构将收到秘书处关于如何登记的指示。

请注意,联合国或工作组不会发出邀请信,也不能协助处理有关受害者和其他民间社会活动者或国家人权机构参加会议的签证申请、旅行或膳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