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工作组提交材料
按照工作组的任务授权和工作方式,工作组可以寻求和接受所有相关资源的信息。工作组欢迎与其任务有关的信息。工作组会适当采用从相关利益攸关方获得的信息,来改进其工作和战略;找出有效执行《指导原则》过程中的障碍、和工商业活动中在人权保护方面的差距;告知为国家、工商业和其他行为者在实施《指导原则》方面的建议。敬请注意,工作组不负责调查指控有关企业侵犯人权的个别案件。
因此,工作组欢迎您随时提交材料。您可以将材料发送至秘书处的电子邮箱:wg-business@ohchr.org。秘书处会将材料转交至工作组。材料收悉后会被确认,但偶尔可能会因信息量过大而被延时。工作组成员会根据其工作方法,酌情考虑所有收到的材料。
工作组有时也会针对特定议题发出单独的材料或意见提交呼吁,并会将这些呼吁发布在该网站和其他适当渠道上。
材料提交的特别呼吁
人权与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问题工作组于2011年11月4日向所有利益攸关方发出了呼吁(英文)——为这一新工作组的方案提供建议。现已收到以下建议书:
缔约国
联合国和政府间组织
国家人权机构
民间社会/工会
- 国际特赦组织
- 商业与人权资料中心
- 国际发展团结协会
- 清洁服装运动
- CODPI
- 全球工会理事会
- “地球权利”国际
- 经委会观察/哈利法克斯倡议
- Edupax
- 国际人权联合会
- 森林人民方案
- 和平基金
- 人权观察
- 印度法律资源中心
- 土著人民链接(PIPLinks)
- 人权和商业研究所
- 国际预警组织
- 国际法学家委员会
- 国际印第安人条约理事会
- 国际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网络(经社文权利网),企业责任工作组
- 全球正义组织
- 矿工保护运动信托基金,印度
- “尼日尔河三角洲的气体燃烧和石油泄漏”国家联盟 - NACGOND和CORDAID
- 自然正义和土著人知识和组织发展中心
- 澳大利亚乐施会
- 国际和平旅
- SOMO - 跨国公司研究中心
- 世界宣明会
工商业
- 巴斯夫
- 雪佛龙
- 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 欧洲企业社会责任
- 戴姆勒
- Day Associates
- 德国工业倡议(Econsense)
- 全球商务倡议
- 国际采矿和金属委员会
- 国际雇主组织、国际商会和经合组织商务产业咨询委员会
- 石油工业环境保护协会(IPIECA)
- Meridian Group International
- NEI Investments
- Right2Respect
多边利益攸关方倡议
学术界和独立研究人员
- Andrea Saldarriaga
- 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蒙克全球事务学院公民实验室
- David Bilchitz, Juana Kweitel, Bonita Meyersfeld
- 国际私法与人权研究小组
- 就业权利研究所
- Iradj Eghrari
- Iveta Cherneva
- Kate Macdonald, Shelley Marshall, Samantha Balaton-Chrimes
- Lucy Purdon
- Maaike Harmsen
- Mariana Rulli
- Mary Dowell-Jones and David Kinley
- 密德萨斯大学法律系
- NomoGaia
- Rasim S. Abderrahim
- 新加坡管理大学亚洲和平建设与法治项目和玛泽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