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
人权高专办与工商业和人权
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
本出版物载有《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落实由负责人权与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秘书长特别代表)制定的联合国“保护、尊重和补救”框架。人权理事会在2011年6月16日通过的第17/4号决议中一致赞同《指导原则》。
《负责任的合同原则》
本出版物载有《负责任的合同原则:将人权风险管理纳入国家-投资者合同谈判:谈判者指南》《负责任的合同原则》由秘书长特别代表作为《指导原则》增编提交,应与《指导原则》一并阅读。
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多国企业与社会政策三方原则宣言》*
《关于多国企业与社会政策的三方原则宣言》是国际劳工组织的一项文书,就社会政策和包容、负责和可持续的工作场所做法向企业提供直接指导。《宣言》旨在鼓励多国企业为取得经济和社会进步、实现人人有体面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并尽量减少和杜绝企业的各种行动可能导致的困难。
《经合组织跨国企业准则》*
《经合组织跨国企业准则》是各国政府向在遵守准则的国家开展业务或来自遵守准则的国家的跨国企业提出的建议。《准则》为全球背景下负责任的工商企业行为标准提供了符合适用法律和国际公认标准的非约束性原则和标准。
《联合国全球契约》十项原则*
《联合国全球契约》十项原则源自联合国的核心公约和宣言,在许多政府间决议和成果文件中得到承认和核可。这些原则涵盖四个领域:(1)人权;(2)劳工;(3)环境;(4)反腐败
国际公认的人权
正如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所指出的,工商企业尊重人权的责任是指国际公认的人权,在最低限度上,可理解为下述内容:
根据情况,工商企业可能需要考虑更多标准,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