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范机制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
《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是第一份委托国家机构国家防范机制在条约执行中发挥作用的文书。
国家防范机制定期到访国家和地方的拘留场所,并与当局保持日常联系。国家防范机制在防止酷刑和补充国际机构工作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为此,必须增强国家防范机制的权能,使其有效履行职能。因此,任择议定书的起草者规定了缔约国在保障国家防范机制运作的独立性、任务授权和预算资源方面的法律义务。
根据缔约国向小组委员会提交内容编纂的国家防范机制相关信息
国家 | 批准/加入日期 | 国家防范机制(NPM) | 缔约国关于指定国家防范机制的来文 |
缔约国通知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的指定国家防范机制 | |||
阿尔巴尼亚 | 2003年10月1日加入 | 人民律师 | 信函 |
阿根廷 | 2014年11月15日 | 全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委员会 | 信函 |
亚美尼亚 | 2006年9月14日加入 | 亚美尼亚共和国人权维护者 | 信函 |
奥地利 | 2012年12月4日 | 奥地利监察员委员会 | 信函 |
阿塞拜疆 | 2009年1月28日 | 人权事务专员(监察员) | 信函 |
玻利维亚 | 2006年5月23日 | 防范酷刑服务(秘密) | 信函 附件:1-2-3-4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保密访问报告所载信息 |
巴西 | 2007年1月12日 | 全国防止和打击酷刑机制(MNPCT) | 信函 |
保加利亚 | 2011年6月1日 | 保加利亚共和国监察员 | 信函 |
佛得角 | 2016年4月1日 | 国家人权和公民权委员会 | 信函 1 |
柬埔寨 | 2007年3月30日 | 全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委员会 | 信函 |
智利 | 2008年12月12日 | 国家禁止酷刑机制 | 信函 |
哥斯达黎加 | 2005年12月1日 | 公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 | 信函 |
克罗地亚 | 2005年4月25日 | 克罗地亚人民监察员 | 信函 |
塞浦路斯 | 2009年4月29日 | 行政专员/监察员 | 信函 |
捷克共和国 | 2006年7月10日 | 权利公设辩护人 | 信函和附件一 |
丹麦(和格陵兰) | 2004年6月25日 | 丹麦议会监察员 格陵兰监察员 |
信函 信函 |
厄瓜多尔 | 2010年7月20日 | 监察员办公室 | |
爱沙尼亚 | 2006年12月18日 | 大法官办公室(监察员) | 信函 |
芬兰 | 2014年10月8日 | 芬兰议会监察员 | 信函 |
法国 | 2008年11月11日 | 剥夺自由场所总监察员 | 信函 |
格鲁吉亚 | 2005年8月9日加入 | 公设辩护人办公室 | 信函 |
德国 | 2008年12月4日 | 德意志联邦防止酷刑机构以及国家防止酷刑联合委员会被指定为国家防范机制 前者将负责联邦机构,后者将负责州级当局 |
信函 |
希腊 | 2014年2月11日 | 希腊监察员 | 信函 |
危地马拉 | 2008年6月9日 | 国家禁止酷刑机制 | 信函 不用于公开分发 信函和附件 |
洪都拉斯 | 2006年5月23日 | 全国防止酷刑委员会 | 信函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公开访问报告所载信息 |
匈牙利** | 2012年1月12日加入 | 基本权利专员 | 信函 |
冰岛 | 2019年2月20日 | 冰岛国会监察员 | 信函 |
意大利 | 2014年4月25日 | 在押人员和被剥夺自由者的权利的国家担保人 | 信函 |
哈萨克斯坦** | 2008年10月22日 | 人权事务专员 | 信函 |
吉尔吉斯斯坦 | 2008年12月29日加入 | 全国防范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中心 | 信函 |
黎巴嫩 | 2008年12月22日加入 | 防止酷刑小组委员会 | 信函 |
列支敦士登 | 2006年11月3日 | 惩戒委员会 | 信函 |
立陶宛 | 2014年1月20日加入 | 立陶宛议会监察员办公室 | 信函 |
卢森堡 | 2010年5月19日 | 卢森堡大公国调解人 | 信函 |
马尔代夫 | 2006年2月15日 | 人权委员会 | 信函 小组委员会首次对马尔代夫进行定期访问的公开报告 CAT/OP/MDV/1 |
马里 | 2005年5月12日 | 国家人权委员会 | 信函 |
马耳他 | 2003年9月24日 | 被拘留者探视人员委员会和监狱探访人员委员会 | 信函 |
毛里塔尼亚 | 2012年10月3日 | 国家防止酷刑机制 | 信函 |
毛里求斯 | 2005年6月21日加入 | 国家人权委员会 | 信函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保密访问报告所载信息 |
墨西哥 | 2005年4月11日 | 国家人权委员会 | 信函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公开访问报告所载信息 |
黑山 | 2009年3月6日 | 人权和自由的保护者——监察员 | 信函 |
摩洛哥 | 2014年11月24日加入 | 国家人权理事会(CNDH) | 信函 |
莫桑比克 | 2014年7月1日加入 | ||
荷兰 | 2010年9月28日 | 四个国家检察团机构组成的荷兰国家防范机制,由安全和司法监察团负责协调其工作 | 信函 |
新西兰 | 2007年3月14日 | 人权委员会(中央国家防范机制) 监察员办公室 儿童专员 警方申诉处 军法检察官 |
信函 |
尼加拉瓜 | 2009年2月25日 | 人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 | 信函 |
挪威 | 2013年6月27日 | 议会公共行政监察员 | 信函 |
巴拉圭 | 2005年12月2日 | 全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委员会 | 见CAT/OP/PRY/2/Add.1第6段 信函 |
秘鲁 | 2006年9月14日加入 | 信函 | |
波兰 | 2005年9月14日 | 保护公民权利专员(监察员) | 信函 |
葡萄牙 | 2013年1月15日 | 监察员办公室(监察员) | 信函 |
摩尔多瓦共和国 | 2006年7月24日 | 人权中心(监察员)联合咨询委员会 | 信函 信函 附件:1-2 |
罗马尼亚 | 2009年7月2日 | 人民律师 | 信函 1-2 |
卢旺达 | 2015年6月30日加入 | 国家人权委员会 | 信函 |
塞内加尔 | 2006年10月18日 | 全国剥夺自由场所观察员 | 信函 |
塞尔维亚 | 2006年9月26日 | 公民保护人(监察员) | 信函 1-2 |
斯洛文尼亚 | 2007年1月23日加入 | 人权监察员 | 信函 |
西班牙 | 2006年4月4日 | 监察员办公室 | 信函 |
斯里兰卡 | 2017年12月5日 | 人权委员会 | 信函 |
瑞典 | 2005年9月14日 | 议会监察员和大法官 | 信函 |
瑞士 | 2009年9月24日 | 国家防止酷刑委员会 | 信函 |
多哥 | 2010年7月20日 | 国家人权委员会 | 信函 |
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 | 2009年2月13日 | 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监察员 在该缔约国内注册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在该缔约国内获得人道主义组织身份的组织可以在提前获得马其顿共和国监察员的许可的情况下根据双方协定履行国家防范机制的一些职能 |
信函 |
突尼斯 | 2011年6月29日加入 | 国家防止酷刑机构 | 信函 |
土耳其 | 2011年9月27日 | 土耳其国家人权机构 土耳其人权与平等机构 |
信函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 2003年12月10日 | 联合王国的国家防范机制共有21个独立机构,由国家防范机制主席领导和女王首席监所视察官负责协调。马恩岛的国家防范机制有3个成员机构。 | 信函 1-2-3-4 |
乌克兰 | 2006年9月19日 | 议会人权事务专员 | 信函 |
乌拉圭 | 2005年12月8日 | 国家人权机构 | 信函 |
缔约国通知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的尚未指定国家防范机制 | |||
阿富汗 | 2018年4月17日 | ||
伯利兹 | 2015年9月4日加入 | ||
贝宁 | 2006年9月20日 |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2008年10月24日 | ||
布基纳法索 | 2010年7月7日 | ||
布隆迪 | 2013年10月18日加入 | ||
中非共和国 | 2016年10月11日加入 | ||
刚果民主共和国 | 2010年9月23日 | ||
加蓬 | 2010年9月22日 | ||
加纳 | 2016年9月23日 | ||
利比里亚 | 2004年9月22日加入 | ||
马达加斯加* | 2017年9月21日 | ||
蒙古 | 2015年2月12日 | ||
瑙鲁 | 2013年1月24日加入 | ||
尼日尔 | 2014年11月7日加入 | ||
尼日利亚 | 2009年7月27日加入 | ||
巴拿马 | 2011年6月2日 | ||
菲律宾** | 2012年4月17日加入 | ||
南非 | 2019年6月20日 | ||
南苏丹 | 2015年4月30日加入 | ||
巴勒斯坦国* | 2017年12月29日 |
* 尚未达到加入后一年内保持、指定或设立国家防范机制的时限——根据《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第17条
**根据《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第24条作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