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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是第一份委托国家机构国家防范机制在条约执行中发挥作用的文书。

国家防范机制定期到访国家和地方的拘留场所,并与当局保持日常联系。国家防范机制在防止酷刑和补充国际机构工作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为此,必须增强国家防范机制的权能,使其有效履行职能。因此,任择议定书的起草者规定了缔约国在保障国家防范机制运作的独立性、任务授权和预算资源方面的法律义务。

根据缔约国向小组委员会提交内容编纂的国家防范机制相关信息
国家 批准/加入日期 国家防范机制(NPM) 缔约国关于指定国家防范机制的来文
缔约国通知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的指定国家防范机制
阿尔巴尼亚 2003年10月1日加入 人民律师 信函
阿根廷 2014年11月15日 全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委员会 信函
亚美尼亚 2006年9月14日加入 亚美尼亚共和国人权维护者 信函
奥地利 2012年12月4日 奥地利监察员委员会 信函
阿塞拜疆 2009年1月28日 人权事务专员(监察员) 信函
玻利维亚 2006年5月23日 防范酷刑服务(秘密) 信函
附件:1-2-3-4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保密访问报告所载信息
巴西 2007年1月12日 全国防止和打击酷刑机制(MNPCT) 信函
保加利亚 2011年6月1日 保加利亚共和国监察员 信函
佛得角 2016年4月1日 国家人权和公民权委员会 信函
1
柬埔寨 2007年3月30日 全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委员会 信函
智利 2008年12月12日 国家禁止酷刑机制 信函
哥斯达黎加 2005年12月1日 公民权利监察员办公室 信函
克罗地亚 2005年4月25日 克罗地亚人民监察员 信函
塞浦路斯 2009年4月29日 行政专员/监察员 信函
捷克共和国 2006年7月10日 权利公设辩护人 信函附件一
丹麦(和格陵兰) 2004年6月25日 丹麦议会监察员
格陵兰监察员
信函
信函
厄瓜多尔 2010年7月20日 监察员办公室  
爱沙尼亚 2006年12月18日 大法官办公室(监察员) 信函
芬兰 2014年10月8日 芬兰议会监察员 信函
法国 2008年11月11日 剥夺自由场所总监察员 信函
格鲁吉亚 2005年8月9日加入 公设辩护人办公室 信函
德国 2008年12月4日 德意志联邦防止酷刑机构以及国家防止酷刑联合委员会被指定为国家防范机制
前者将负责联邦机构,后者将负责州级当局
信函
希腊 2014年2月11日 希腊监察员 信函
危地马拉 2008年6月9日 国家禁止酷刑机制 信函
不用于公开分发
信函和附件
洪都拉斯 2006年5月23日 全国防止酷刑委员会 信函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公开访问报告所载信息
匈牙利** 2012年1月12日加入 基本权利专员 信函
冰岛 2019年2月20日 冰岛国会监察员 信函
意大利 2014年4月25日 在押人员和被剥夺自由者的权利的国家担保人 信函
哈萨克斯坦** 2008年10月22日 人权事务专员 信函
吉尔吉斯斯坦 2008年12月29日加入 全国防范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中心 信函
黎巴嫩 2008年12月22日加入 防止酷刑小组委员会 信函
列支敦士登 2006年11月3日 惩戒委员会 信函
立陶宛 2014年1月20日加入 立陶宛议会监察员办公室 信函
卢森堡 2010年5月19日 卢森堡大公国调解人 信函
马尔代夫 2006年2月15日 人权委员会 信函
小组委员会首次对马尔代夫进行定期访问的公开报告
CAT/OP/MDV/1
马里 2005年5月12日 国家人权委员会 信函
马耳他 2003年9月24日 被拘留者探视人员委员会和监狱探访人员委员会 信函
毛里塔尼亚 2012年10月3日 国家防止酷刑机制 信函
毛里求斯 2005年6月21日加入 国家人权委员会 信函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保密访问报告所载信息
墨西哥 2005年4月11日 国家人权委员会 信函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公开访问报告所载信息
黑山 2009年3月6日 人权和自由的保护者——监察员 信函
摩洛哥 2014年11月24日加入 国家人权理事会(CNDH) 信函
莫桑比克 2014年7月1日加入    
荷兰 2010年9月28日 四个国家检察团机构组成的荷兰国家防范机制,由安全和司法监察团负责协调其工作 信函
新西兰 2007年3月14日 人权委员会(中央国家防范机制)
监察员办公室
儿童专员
警方申诉处
军法检察官
信函
尼加拉瓜 2009年2月25日 人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 信函
挪威 2013年6月27日 议会公共行政监察员 信函
巴拉圭 2005年12月2日 全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委员会 见CAT/OP/PRY/2/Add.1第6段
信函
秘鲁 2006年9月14日加入   信函
波兰 2005年9月14日 保护公民权利专员(监察员) 信函
葡萄牙 2013年1月15日 监察员办公室(监察员) 信函
摩尔多瓦共和国 2006年7月24日 人权中心(监察员)联合咨询委员会 信函
信函
附件:1-2
罗马尼亚 2009年7月2日 人民律师 信函
1-2
卢旺达 2015年6月30日加入 国家人权委员会 信函
塞内加尔 2006年10月18日 全国剥夺自由场所观察员 信函
塞尔维亚 2006年9月26日 公民保护人(监察员) 信函
1-2
斯洛文尼亚 2007年1月23日加入 人权监察员 信函
西班牙 2006年4月4日 监察员办公室 信函
斯里兰卡 2017年12月5日 人权委员会 信函
瑞典 2005年9月14日 议会监察员大法官 信函
瑞士 2009年9月24日 国家防止酷刑委员会 信函
多哥 2010年7月20日 国家人权委员会 信函
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 2009年2月13日 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监察员
在该缔约国内注册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在该缔约国内获得人道主义组织身份的组织可以在提前获得马其顿共和国监察员的许可的情况下根据双方协定履行国家防范机制的一些职能
信函
突尼斯 2011年6月29日加入 国家防止酷刑机构 信函
土耳其 2011年9月27日 土耳其国家人权机构
土耳其人权与平等机构
信函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2003年12月10日 联合王国的国家防范机制共有21个独立机构,由国家防范机制主席领导和女王首席监所视察官负责协调。马恩岛的国家防范机制有3个成员机构。 信函
1-2-3-4
乌克兰 2006年9月19日 议会人权事务专员 信函
乌拉圭 2005年12月8日 国家人权机构 信函
缔约国通知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的尚未指定国家防范机制
阿富汗 2018年4月17日    
伯利兹 2015年9月4日加入    
贝宁 2006年9月20日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2008年10月24日    
布基纳法索 2010年7月7日    
布隆迪 2013年10月18日加入    
中非共和国 2016年10月11日加入    
刚果民主共和国 2010年9月23日    
加蓬 2010年9月22日    
加纳 2016年9月23日    
利比里亚 2004年9月22日加入    
马达加斯加* 2017年9月21日    
蒙古 2015年2月12日    
瑙鲁 2013年1月24日加入    
尼日尔 2014年11月7日加入    
尼日利亚 2009年7月27日加入    
巴拿马 2011年6月2日    
菲律宾** 2012年4月17日加入    
南非 2019年6月20日    
南苏丹 2015年4月30日加入    
巴勒斯坦国* 2017年12月29日    

* 尚未达到加入后一年内保持、指定或设立国家防范机制的时限——根据《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第17条

**根据《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第24条作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