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获得安全饮用水和卫生设施对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和维护人权至关重要。然而,几十亿人仍然无法享受这些基本权利。享有水和卫生设施的人权要求所有人不受歧视地获取安全、可接受和经济适用的的饮用水与个人和家庭用水以及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设施。这一问题对社会中最弱势和最边缘化的成员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我们的工作
201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64/292号决议,认识到“享有安全和清洁饮水和卫生设施的权利是一项人权,这项人权对于充分享受生命和所有人权来说必不可少”。随后,人权理事会于2010年9月确认了这一认识。
此后,联合国人权办继续呼吁各国和国际组织提供财政资源、能力建设援助和技术,以帮助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向所有人提供安全、清洁、可获得和经济适用的饮水和卫生设施。
联合国人权办通过其设立的国家办事处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与权利持有者和义务承担者合作,利用包括基于人权的经济决策方法在内的各种工具,积极增加正在开展的饮水和卫生设施相关工作的数量并提高其质量。
其他参与方
享有安全饮用水和卫生设施的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
特别报告员是一名独立专家,负责关注与获得安全饮用水和卫生设施有关的人权义务问题。 特别报告员开展专题研究,进行国家访问,收集良好做法,并与发展实践者合作落实水和卫生设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