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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安全饮用水和卫生设施的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 常见的侵犯享有水和卫生设施的人权的行为

已发布

2014年6月30日

联合国文号

A/HRC/27/55

关注

水和卫生设施

享有安全饮用水和卫生设施的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按照人权理事会第16/2号和第21/2号决议提交本报告。她重点介绍了常见的侵犯享有水和卫生设施的人权的行为,因为查明侵犯上述权利的行为对于确保实现这些权利、预防发生更 多侵权行为和确保为补救这些行为采取统一行动至关重要。本报告的依据是对在 国家未能履行任何人权义务时发生的侵犯人权行为的全面认识。人权的所有组成 部分都可由法院审理,任何侵权行为都必须得到有效的补救。

特别报告员介绍了侵权行为的各种类型,审查了违反尊重、保护、实现、避免歧视、确保实质性平等和确保积极、自由和有意义的参与等义务以及域外义务的情况。随后,本报告简要讨论了就这些侵权行为诉诸法律的重要性,并最终提出了结论和建议。

作者:

享有安全饮用水和卫生设施的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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