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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高专办与水和卫生设施权

全球有21亿人无法获得安全且随时可用的家庭用水,45亿人缺乏得到安全管理的卫生设施。尽管取得了进展,但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6以及解决国家之间和国家内部在获得基本用水和卫生服务方面的严重不平等现象上仍然面临重大挑战。

落实《2030年议程》和“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的承诺需要基于国际人权的人本理念,对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采取综合办法,以及让所有利益攸关者建立伙伴关系。应对可持续发展目标6的挑战需要转变观念,即水不仅应被视为需要管理使用的自然资源,还应被视为所有人都有权不受歧视地享有的基本人权。

享有水和卫生设施的人权的关键所在

获得安全、可靠和可负担的饮用水和卫生服务是基本人权,对于健康生活和人类尊严是不可或缺的。享有水和卫生设施的人权对于消除贫困、构建和平繁荣的社会以及确保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不让任何人掉队”至关重要。

国际人权法规定各国有义务使所有人普遍享有饮用水和卫生设施,没有任何歧视,并且优先考虑那些缺乏服务的人。获得饮用水和卫生设施的关键要素:

  • 可用性;
  • 可及性;
  • 可负担性;
  • 质量和安全;
  • 可接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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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办在水和卫生设施方面的工作

联合国人权办根据《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秘书长发出的人权行动呼吁*,联合国人权办促进切实实现享有水和卫生设施的人权以及在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6方面采取基于人权的方法。我们致力于通过以下方式实现这个目标:

最新出版物和资源

2019年《世界水发展报告》*《联合国世界水发展报告》于2019年3月19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十届会议期间发布,并结合世界水日这一时间节点宣传水资源管理以及水和卫生服务供应方面的改善对解决各类社会和经济不平等问题至关重要,从而使人们在享有水提供的多种好处和机会时“不掉队”。

消除在获得水和卫生设施方面的歧视和不平等(2015年)*:本政策简报旨在为非歧视、平等地获得饮用水和卫生设施提供指导,特别是妇女和女童。
PDF格式: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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