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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雇佣军为手段侵犯人权并阻挠行使民族自决权问题工作组于2005年7月依照人权委员会第2005/2号*决议设立。它接替了自1987年以来一直存在的利用雇佣军问题特别报告员的任务(有关该机制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下文)。

自2005年以来,人权理事会多次延长了工作组的任务期限,最近一次是在2019年,通过第42/9号决议*延长了三年。联合国大会还定期通过涉及工作组活动的关于利用雇佣军问题的决议,最近一次是2019年的第74/138号决议

工作组的任务是:

  • 监督一切形式和表现的雇佣军活动和雇佣军相关活动
  • 研究和查明有关雇佣军、雇佣军相关活动以及私营军事和安保服司的由来和成因、新兴问题、表现和趋势及其对人权的影响,尤其是对民族自决权的影响。
  • 继续前任务负责人已经开展的工作,加强预防和制裁招募、利用、资助和训练雇佣军的国际法律框架
  • 积极参加人权理事会其他附属机构的工作,审议涉及一切形式和表现的利用雇佣军和雇佣军相关活动的问题,包括私营军事和安保服司问题;

为履行其任务,工作组:

  1. 就涉及雇佣军、雇佣军相关行为者或私营军事和安保服司侵犯人权行为的具体指控向各国政府和其他行为者转交函件*;
  2. 进行国家访问,审查各个国家的雇佣军、雇佣军相关行为者或私营军事和安保服司对享受人权的影响,并就访问结果向人权理事会提交报告,内容包括向政府和其他行为者提出具体的建设性建议,处理可能有改进空间的领域;
  3. 向人权理事会和联合国大会提交年度专题报告,介绍任务授权内的活动以及与雇佣军、雇佣军相关活动以及私营军事和安保服司有关的具体专题问题。

利用雇佣军问题特别报告员(1987年至2005年)

1987年,人权委员会任命了以雇佣军为手段侵犯人权并阻挠行使民族自决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根据任务规定,特别报告员将审查以雇佣军为手段侵犯人权并阻挠行使民族自决权的问题(第1987/16号决议)。

2004年,委员会请特别报告员继续考虑雇佣军活动在世界各地的新形式、表现和方式,并请报告员“特别注意在国际市场上提供军事援助、咨询和安保服务的私营公司的活动对行使民族自决权的影响”(第2004/5号决议*)。

2005年,为设立雇佣军问题工作组,人权委员会结束了特别报告员的任务。关于特别报告员工作的更多资料见第28号概况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