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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由于国际上对于商业性性剥削儿童和买卖儿童问题的认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通过第1990/68号决议,任命了联合国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特别报告员。决议授权特别报告员调查世界各地剥削儿童的情况,并向联合国大会和人权委员会提交报告,就如何保护有关的儿童权利提出建议。

从那时起,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务定期延长。这是联合国特别程序系统中唯一一项专门关注儿童问题的任务。
人权理事会在其第7/13号决议中授权特别报告员,具体通过访问各国政府并与之交流,以便:

  • 分析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根源
  • 研究所有造成这一问题的因素,包括需求因素
  • 弄清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新模式
  • 查明、交流并提倡打击买卖和性剥削儿童现象的措施方面的最佳做法
  • 提倡采取综合性战略和措施防止买卖和性剥削儿童
  • 就促进和保护当前或可能受害儿童的人权,并就买卖和性剥削受害儿童的康复问题提出建议
  • 将性别公平观纳入任期内工作的始终

人权理事会在其第34/16号决议中,欢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特别报告员所做的工作和贡献,并根据第7/13号决议将任务延长三年。同时,任务被更名为:买卖儿童和儿童性剥削(包括儿童卖淫、儿童色情制品和其他儿童性虐待材料)问题特别报告员。2020年,人权理事会在其第43/22号决议中,根据人权理事会第7/13号决议第34/16号决议,将特别报告员的任务再次延长三年。

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务还以1989年11月20日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和2000年5月25日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的任择议定书》为指导。目前已有196个国家批准了《公约》,176个国家批准了《任择议定书》。

任务主要负责考查以下问题及其趋势和影响:网络上的儿童性剥削;包括大型体育赛事背景下的旅游和旅游业中的儿童性剥削;儿童卖淫、儿童色情制品和以买卖和性剥削为目的的儿童贩运;以非法领养、器官移植、童婚和强迫劳动为目的的儿童买卖。特别报告员的建议主要针对政府、联合国机构、工商业部门和非政府组织。

任务背景介绍(儿童版)

以下工具可以帮助儿童了解任务涵盖的工作以及如何联络特别报告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