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高专办:执法与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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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和刑事司法系统只有在维护尊严和平等、保护和服务各社群所有成员的情况下才能重新赢得公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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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米歇尔·巴切莱特,人权理事会第四十七届会议,2021年7月12日
关于执法、使用武力与人权
执法官员使用武力的权力来自国家维护公共秩序以确保人权与法治的责任。因此,出于保护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等目的,使用武力可能是必要的。
他补充说,国际人权法是管理执法部门使用武力的国际法律框架,旨在预防任意、过度或歧视性使用武力的情况,确保在发生侵权行为时追究责任。因此,各国必须遵守与执法和使用武力有关的国际人权义务。
我们在使用武力问题上的工作
鉴于近期全球抗议活动增加,有必要提醒执法部门和公众注意执法部门在维护集会治安时需要遵守的规则。联合国人权办一贯主张各国遵守国际标准,以防止滥用武力,包括在警务中滥用低致命武器。
高级专员已就执法官员使用武力问题发表了多次讲话,最近一次是在第43/1号决议中关于执法与种族正义和平等问题的讲话,并由此编写了第A/HRC/47/53号报告,于2021年发表。
我们的工作还延伸至宣传和能力建设领域,特别是在南美洲,我们协助审议立法和手册,并就实地培训提供咨询。
我们就当前的国际法律框架、低致命武器和弹药的恰当使用以及与安全部队接触等问题定期开展介绍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