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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高专办:武器与人权

Children associated with the Cobra faction wait to be demobilized in Pibor, South Sudan; their weapons are seen on the ground. 26 October 2016. © UNICEF/UN037269/Lomo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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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高专办:武器与人权

关于武器与人权

平民们每一天都在遭受武器积累、转用、非法转让和滥用的连锁反应。武装冲突越来越多地发生在人口密集的地区,许多被武器杀害和杀伤的人都是平民。对社会、商业、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宗教和医疗设施的破坏会产生长期影响。

武器引发、维持和加剧武装冲突与犯罪,并在全球范围内破坏社区稳定。

“武器”一词包括以下内容:

  • 武器,包括小武器和轻武器以及《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中列出的七大类主要常规武器:
    • 主战坦克,
    • 装甲战车,
    • 大口径火炮系统,
    • 作战飞机和无人驾驶作战飞行器,
    • 攻击直升机,
    • 军舰和导弹,
    • 导弹发射器,
  • 弹药/军需品,以及
  • 武器和弹药/军需品的零部件。

按照适用于常规武器转让的国际人权法,所有国家都负有义务。这些义务适用于对常规武器转让具有管辖权的任何国家,管辖范围包括常规武器的出口、进口、过境、转运、中介和合法生产。

为了实现更负责任的常规武器和弹药贸易,应将基于国际人权义务的转让授权决定视为预防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的主要手段。决策进程应在“预防性方法”的框架内进行,目的是当某一特定群体有可能使用这些武器实施严重侵犯人权行为时预防武器转让。

我们在武器与人权方面的工作

人权理事会定期处理武器转让以及平民获取、拥有和使用火器对人权的影响。理事会重点关注武器对享有人权的影响,促进对这些权利实现更有效的保护。

联合国小武器问题协调行动是联合国全系统内关于小武器、武器贸易、弹药和武装暴力问题的内部机构间协调机制。

联合国人权办力求支持可持续发展目标16,尤其是减少暴力和到2030年大幅减少非法资金和武器流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