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社会活动者、独立监测机制和国家人权机构在协助委员会有效履行其任务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他们参与委员会的活动对于全面了解缔约国执行《公约》所载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至关重要。
委员会通过了关于这些专题的准则:
- 残疾人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参与委员会工作的准则(CRPD/C/11/22,附件二)
- 独立监测框架及其参与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工作的准则(《残疾人权利委员会议事规则》CRPD/C/1/Rev.1,附件),从基于指导方针草案提交的材料中获取信息
关于参与问题和近期重点领域的具体信息可在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的主页和每届会议的网页上查阅。您可以在此处查阅委员会在每一届会议之前发表的“关于受害者、民间社会组织和国家人权机构的情况说明”,其中载有截止日期和其他实际问题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