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委员会通过一般性意见就《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条款提供权威性指导。这些一般性意见旨在帮助缔约国履行其义务。

截至2021年8月,委员会通过了七项一般性意见。已通过的一般性意见的完整清单可在数据库中查阅。在整个起草过程中收到的最新一般性意见和提交材料的支持文件如下:

最新的一般性意见
通过日期 一般性意见和链接 主题
2018年9月21日 第7号一般性意见 第四条第三款和第三十三条第三款:残疾人,包括残疾儿童通过其代表组织参与《公约》的执行和监测
2018年3月9日 第6号一般性意见 第五条:平等和不歧视
2017年8月31日 第5号一般性意见 第十九条:独立生活权
2016年8月26日 第4号一般性意见 第二十四条:包容性教育权
2016年8月26日 第3号一般性意见 第六条:残疾妇女和女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