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国会议与选举
保护所有移民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委员会
在缔约国会议上可举行选举,为任期即将结束的成员选出继任者,或选出新成员接替辞职或死亡的成员。各缔约国均可从本国国民中提名一人参加缔约国会议的选举。
缔约国对提名的名单进行无记名投票,适当考虑候选人的地域分配、相关法律资历和性别平衡。当选成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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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
日期 地点 |
会议 | 宗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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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9日 纽约 |
第十次缔约国会议和2021年选举* | 选举新成员接替任期于2021年12月31日届满的成员 |
2019年6月10日 纽约 |
第九次缔约国会议和2019年选举* | 选举新成员接替任期于2019年12月31日届满的成员 |
2017年6月28日 纽约 |
第八次缔约国会议和2017年选举* | 选举新成员接替任期于2017年12月31日届满的成员 |
2015年6月30日 纽约 |
第七次缔约国会议和2015年选举* | 选举新成员接替任期于2015年12月31日届满的成员 |
2013年5月30日 纽约 |
第六次缔约国会议和2013年选举* | 选举新成员接替任期于2013年12月31日届满的成员 |
2011年12月8日 纽约 |
第五次缔约国会议和2011年选举* | 选举新成员接替任期于2011年12月31日届满的成员 |
2009年12月3日 纽约 |
第四次缔约国会议和2009年选举* | 选举新成员接替任期于2009年12月31日届满的成员 |
2007年12月6日 纽约 |
第三次缔约国会议和2007年选举* | 选举新成员接替任期于2007年12月31日届满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