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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取向与性别认同

播客:勇敢争取人人平等

2024年6月28日

在紫色背景映衬下的三位人士。
© 人权高专办

万那邦·裕孟(Wannapong Yodmuang,小名“Nhuum”)认为,跨性别者权利就是人权。

来自亚太跨性别网络(Asia Pacific Transgender Network)的裕孟表示:“跨性别者权利植根于人权之中……而且基本上就是人权。我们要求成为自己。我们要求表达自己的性别。我们要求享有同等的医疗、教育、工作、有尊严地生活等权利。我们没有要求任何额外的权利。”

《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了所有人在法律面前得到承认的权利。从根本上说,它是法律承认且人人有尊严地享有的权利。近日骄傲月庆祝活动在全球各地举行,联合国人权办播客节目聚焦那些倡导、保护和监测性少数者人权的行为以及活动人士为增加跨性别者机会所做的工作。

联合国性取向和性别认同问题独立专家格雷姆·里德(Graeme Reid)表示:“我还想表明,事实上,人权的全部意义就在于保护那些不被认可的人。”他指出:“无论他人有何看法,每个人都有权享有与其他人相同的人权,这才是关键。”

事实上,《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是以人权概念为前提的,即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正是这场无需费力就能获得身份认同权的斗争,激发了捍卫跨性别者人权的丹尼尔·贝尼特斯·波萨达(Daniel Benitez Posada)的行动主义。他称自我认同权和性别承认权是通往其他人权的大门。

在哥伦比亚跨性别者支助和行动团体基金会(Fundación Grupo de Accion y Apoyo a Personas Trans)工作的波萨达表示:“所有这些都与在性别市场中识别自己的能力完全相关。”他表示:“这些权利是人权。我要强调‘人’这个词。我们同属人类。这不是在争论我们是否来自不同的星球,也不是在争论我们是否存在。我们真实存在。我们就在这里。我们不要求任何不同于其他人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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