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人权理事会

巴切莱特敦促理事会处理冲突局势中妇女和女童的所有权利

2021年10月11日

2021年8月26日,在美国弗吉尼亚州杜勒斯市,一名阿富汗女童和其他难民在到达杜勒斯国际机场后,等待公共汽车将她们送往处理中心。路透社/Kevin Lamarque

联合国人权办负责人米歇尔·巴切莱特表示:“在冲突和灾难中,已经承受广泛歧视的妇女和女孩往往面临更大的脆弱性,甚至更深的歧视。不安全和流离失所还加剧了性暴力和性别暴力以及其他犯罪和侵犯人权的行为,如贩运、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或拒绝提供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服务。”

巴切莱特在日内瓦举行的人权理事会上发言,回顾了理事会在就冲突中和冲突后局势中的妇女和女童问题开展的工作,这是政府间机构努力改善对这些背景下妇女和女童人权问题的处理工作的一部分。

巴切莱特提交分析报告之时,正值联合国人权系统纪念安全理事会关于妇女与和平与安全的第1325号决议通过20周年之际,决议重申需要充分执行国际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在冲突期间和冲突后保护妇女和女童的权利。

巴切莱特的报告强调,从2015年到2021年,人权高专办这一政府间机构通过了约120项与这一问题相关的决议,占同一期间通过的决议总数的20%。然而,在与受冲突影响国家有关、关系到冲突中和冲突后局势中妇女和女童的人权的500项建议中,普遍定期审议只考查其中的7%。

巴切莱特强调,采取交叉的方法确保没有妇女或女童被落下,十分重要。她说:“例如,一些建议侧重于境内流离失所妇女和女童或残疾妇女和女童的保护需求。许多此类决议还认识到妇女和女童遭受到一系列侵犯行为,包括由于法治瓦解或与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相关的污名化造成的侵犯行为。”

巴切莱特对理事会13个专题任务报告的进一步分析强调指出,需要考虑“妇女和女童面临的交叉和加重歧视的因素,包括在保护和赔偿方案中的这些因素”。

理事会的调查机构(如调查委员会)也记录了性别歧视和不平等的情况,这些情况对冲突中和冲突后环境中的妇女和女童造成的影响格外严重。巴切莱特强调,处理性暴力的根源十分重要,而且有必要追究责任,并使幸存者获得全面的保健服务。她引述了叙利亚问题调查委员会和缅甸问题国际实况调查团编写的关于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的报告,作为积极的例子。

但巴切莱特指出,对于处理冲突背景下妇女和女童某些权利相关的问题,在这方面存在缺陷。这些问题包括:忽视她们的食物权、适足住房权、健康权(包括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及权利)教育权以及平等参与经济和公共生活的权利。

巴切莱特还强调了需要进一步关注的其他问题,包括这些方面的负面影响:非法武器转让;使用爆炸武器;以及非国家行为体,包括私营保安公司人员的滥用职权行为。

她还强调,决议很少考虑到性别歧视如何影响妇女和女童在冲突中的经历,而且这些决议中涉及的问题类型所提供的“叙述仍然主要把妇女在冲突中的经历弱化为受害……在几次普遍定期审议中,大多数建议侧重于针对妇女和女童实施的性暴力和性别暴力,而很少提及参与问题,或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及权利等问题。”

巴切莱特提醒各国,在冲突和冲突后的局势中,妇女作为人权维护者、记者、和平建设者、社区领袖和社区基本需求(包括生计、教育和医疗保健)的提供者,发挥着关键作用。

巴切莱特鼓励理事会及其各项机制与妇女与和平与安全问题非正式专家组、负责冲突中性暴力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和负责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秘书长特别代表密切合作,并加强与包括妇女组织和妇女和平建设者在内的民间社会组织的接触。

她补充说:“充分了解妇女在冲突中的经历,对于采取包容的应对措施至关重要,对于促进形成有利环境,让各种各样的妇女和女童成长发展并以有意义的方式参与和平进程、和平建设和恢复,也是如此。对于建设有复原力的社会和防止进一步的不稳定,同样至关重要。”

2021年10月11日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