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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冠状病毒病

“七项行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期间保护非洲妇女权利指南

2020年5月5日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与非洲联盟联合制定出最新指导方针,指导非洲各国根据各自人权义务,采取可能行动,防止在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过程中出现歧视妇女和女童的行为。

与应对埃博拉和寨卡等以往疫情暴发情况相同,此次全球各地的政策和公共卫生努力似乎都未能妥善处理2019冠状病毒病造成的性别影响,既有短期也有长期影响,包括对受冲击人群人权的性别影响。实际采取的措施,由可能使现有的性别不平等和歧视现象持续存在且有所加剧。与世界其他地区一样,非洲的妇女和女童最有可能成为病毒的最大受害者。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东非区域办事处与非洲联盟委员会(包括其性别事务局)在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背景下开展合作,双方均认为,必须结合非洲妇女的现实经历思考问题,重点关注非洲妇女的具体特点和妇女群体。

区域代表纳万·韦德-奥巴霍尔(Nwanne Vwede-Obahor)表示:“不让一个人掉队这一义务不仅载于国际人权标准,也载于非洲人权标准” 。

题为《七项可采取的行动----妇女权利与2019冠状病毒病》这一出版物已经出版,用以协助非洲政府各部参与规划抗击和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以及协助民间社会组织和妇女人权维护者与政府一道开展宣传工作。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东非区域办事处区域性别问题顾问阿德瓦·库福尔-奥武苏(Adwoa Kufuor-Owusu)表示: “各国和民间社会行动者可以该出版物为参考,监测各国政府是否根据国际人权法的规定,履行各自义务和责任。”

该出版物针对应对大流行病的每一类措施,给出可采取的行动步骤以及这些行动应努力遵守的人权标准。例如,指导文件指出,74%的非洲妇女在非正规经济部门劳动,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2019冠状病毒病的经济影响对这些妇女造成更大打击。

《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关于非洲妇女权利的马普托议定书》(《马普托议定书》)承认妇女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指出剥夺上述权利往往使妇女更容易遭受虐待。

为了尽量减少给妇女经济和社会赋权带来的长期后果,也为了尽量避免加大妇女的脆弱性,建议各国采取的行动包括:在为减轻大流行病的经济影响而制定政策和措施时,将非正规部门纳入考量;出台直接补偿措施及实施妇女经济赋权,包括财政援助和提供基本物资;增加处境不利部门的就业保障措施。

此外,妇女的现实状况导致她们尤其容易受到感染。全球卫生和社会护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妇女占70%;在非洲,大多数社区卫生工作者为妇女,是她们在第一时间应对患病家庭成员,并提供照顾。

《2063年议程》作为非洲联盟实现包容性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框架,呼吁各国促进培养健康和营养良好的公民,包括通过增加获得优质保健服务的机会,特别是增加妇女和女童的机会。《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 、《马普托议定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都规定人人享有健康权。

为履行条约规定的义务,指导方针向各国提出的建议包括:在卫生系统内部和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的管理工作中,鼓励从性别角度和妇女权利观点出发;确保全体妇女普遍享有健康服务,包括性生殖健康服务,如孕产妇保健服务和获得避孕药具;向女性照料者和卫生部门的妇女提供全面保护。

除了为经济措施和获得医疗保健方面的性别相关行动提供指导外,该文件还就性别暴力、获得食物、水和卫生设施、参与决策、人道主义环境以及收集数据和信息问题向各国提出建议。

库福尔-奥武苏表示:“在采取所有这些行动时,关键是要确保针对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采取的所有措施都相互关联,并涵盖所有妇女的需求,包括移民、农村和残疾妇女的需求。”

202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