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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和卫生设施

对水和卫生设施权利的解释

2014年11月27日

联合国享有安全饮用水和卫生设施的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卡塔里娜·德阿尔布开克对她多年来与利益攸关方的许多对话与会议感到自豪,他们曾探讨将人权作为思考水和卫生设施的核心方法。不过她表示,她也曾多少感到尴尬。

“人们会说,‘我们明白水和卫生设施是人权。但是,请告诉我们这对我们意味着什么,要怎样来落实’。我意识到自己无法给他们一套完整的回答,我必须克服这种愧疚感。”

现在,德阿尔布开克有了一套更完整的答案。《实现获得水和卫生设施的人权》这本手册旨在为各级政府、捐赠方和其他人提供关于水和卫生设施人权之意义的指导。手册汇编了从各个群体——包括活动人士、律师、政府官员、工程师和商业官员——的访谈和磋商中得出的有关这个问题的信息、观点和战略。

“过去六年中,我和那么多知识渊博、有趣而投入的人们进行了交流。”她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的手册发布会上说道,“这本手册的编写经历了长期而细致的磋商程序……并与我在任六年中的经历做了权衡对照。”

手册列出了国家机构和其他各方(包括服务供应商和捐赠方)应该负责的具体活动领域,并列出了应该采取的步骤,从而确保获得水和卫生设施的权利得到考量。这些领域是:立法、规范和政策框架;筹资;预算和预算跟踪;规划和服务供应;监控和遵守;诉诸法律。

德阿尔布开克在纽约参加联大第三委员会第六十九届会议。她当时呈报的报告聚焦于实现水和卫生设施人权背景下的参与权。她的报告给出了一些建议,探讨了哪些因素对确保积极、自由和有意义的参与至关重要,解决确保参与问题有多大难度,参与在各级决策中会带来什么。

“参与是一项人权。”德阿尔布开克说,“因此,要求遵守相关规定是一项义务。”

最近在访问美国底特律市期间,德阿尔布开克推动对获得用水采用更人道、更注重人权的方法。超过27000名底特律居民因为未支付水费而被断水。她和适足住房问题特别报告员莉兰妮·法哈(Leilani Farha)将断水行为称为“违背人权”,并敦促地方当局采用强制性的可负担标准。她们还建议美国联邦政府采用一项关于水和卫生设施可负担性的联邦最低标准。

“水和卫生设施不必免费。”两人在一份联合声明中表示,“但它必须是所有人可负担的。人权框架规定,如果人们因为无法掌控的原因而无力支付这些费用,他们不应该被剥夺这些权利。”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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