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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

阿拉伯区域残疾人权利运动

2014年8月22日

“除非阿拉伯社会充分认识到残疾人也享有人权、可以成为社会的有效成员,否则我们可能永远都无法充满信心地表示已接纳残疾人且认可其是我们的一员。”服务残疾人的黎巴嫩贝特查巴布医院院长巴迪希•哈格(Badih el-Hage)神父的以上话语概括了阿拉伯世界大多数残疾人的状况。

哈格表示:“我们这些组织面临的困境程度相当,因为我们需要独自面对与向残疾人提供护理方面的严重财政困难问题,有时甚至完全得不到政府的支持。”

“缺乏财政资源意味着工作人员减少,与此同时,黎巴嫩及整个区域的残疾人数却在不断增加,”他说,“所以,这些后果诸位可想而知。”

哈格是黎巴嫩一场由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中东和北非区域办事处以及卡斯里克圣灵大学联合举办研讨会的重要发言者。该研讨会主要关注残疾人问题,旨在推动《残疾人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的批准。

多数阿拉伯国家已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然而阿拉伯残疾人组织主席纳瓦弗•卡巴拉(Nawwaf Kabbara)表示,批准《公约》仅仅是一个开端:“加入残疾人权利未被载入该区域每个国家的国家立法,那么这就不具备任何实际意义。”

自己就是轮椅使用者的卡巴拉讲述了最近在纽约的访问见闻。他表示在纽约,残疾人所需的设施都能得到满足。他说:“然后我回到了这里,回到了世界的这个部分,回到了这个对任何试图在阿拉伯城市中坐轮椅出行的人来说都充满噩梦般困难的地方,”

卡巴拉表示:“我们就像隐形人一样。这里的人们忘记了我们的存在,忘记了我们有特殊的需求。无论何种残疾,不管是身体损伤、盲人、精神残疾还是其他,残疾人对于社会其他人来说往往都像隐形人一样。”

残疾人权利委员会主席玛丽•索莱达•西斯特纳斯•雷耶斯(Maria Soledad Cisternas Reyes)表示,古往今来,残疾人往往会被认为是社会中的劣等人群。她补充说,约80%残疾人口居住在发展中国家,且在世界最贫困人口中,约有20%遭受着残疾的折磨。

西斯特纳斯以主旨讲者身份参会,她表示,“批准《公约》仅是实现残疾人充分、平等、有效参与和融入社会的第一步。”

她说:“《公约》本身分为两层:首先消除障碍,随后为残疾人充分享有权利制造条件。”

西斯特纳斯表示:“国家、全体社会和残疾人自身都有责任消除阻止残疾人享有权利和发展的障碍。”

小组讨论成员暨黎巴嫩一个名为“包容网络”的民间社会组织主席阿莫尔•马卡勒姆(Amer Makarem)表示,在阿拉伯世界中,大家未能就残疾人权利和潜能成功提高公共认识。

他说:“在通过体恤残疾人的立法、就残疾问题收集和使用信息并支持残疾人组织方面也存在问题。最后,在为残疾人创造无障碍的实际环境方面,我们的努力严重缺失。”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中东和北非区域代表阿布杜勒•撒拉姆•斯达穆德(Abdel Salam Sidahmed)敦促阿拉伯国家确保残疾人获得平等机会,以成为社会的活跃成员。

位于黎巴嫩的卡斯里克圣灵大学于6月组织了圆桌讨论。政府代表、学者、民间社会成员和联合国代表都参与了活动。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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