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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或家庭而言,住房是稳定和保障的基础。作为我们社会生活、情感生活、有时甚至是经济生活的中心,住宅应该是一处庇护场所,一个能够和平、安全、有尊严地生活的地方。

住房是权利,不是商品。

尽管住房越来越多地被视为商品,但它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是一项人权。根据国际法,拥有适当住房意味着拥有保有权保障,不必担心被迫迁离或担心自己的住宅或土地被夺走。它意味着生活在与自身文化相适应的地方,能获得适当服务以及受教育和就业的机会。

侵犯住房权的行为往往伴随着有罪不罚[英]的问题。造成这种问题的一部分原因在于,在国家层面,住房很少被视为一项人权。确保适当住房的关键是通过适当的政府政策和方案,包括国家住房战略,落实这项人权。

迁离与流离失所

气候变化[英]自然灾害和武装冲突[英]对享有适当住房权构成威胁,每年造成数百万人流离失所。基础设施建设、水电大坝和大型活动[英](如奥林匹克运动会或世界杯足球赛)应该有助于实现适当住房权,而不是损害这项权利。

全球资本市场和金融过剩已经改变了世界范围内的住房和房地产市场。这种现象称为住房金融化,当住房被视为商品,被当作获取财富和进行投资的工具而不是社会公益时,这种现象就会发生。

平等与非歧视

房地产的收入不断积累,但我们的城市却日益变得不堪重负。在许多国家,妇女、宗教群体和少数民族、土著人民[英]残疾人[英]移民和难民[英]或在住房方面受到歧视,或生活在最恶劣的条件下。空间隔离导致许多居民无法平等获得公共服务、教育、交通和其他机遇。地方政府往往站在争取住房的最前沿,可以在保障和实现适当住房权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无家可归与非正规住区

有超过18亿人生活在非正规住区[英]或住房条件不当的地方,对水和卫生设施、电力等基本服务的获取受到限制,而且往往面临着强迫迁离的威胁。在许多经济发达的国家,无家可归[英]的人员数量急剧增加,无家可归是对适当住房权最严重的侵犯形式之一。

复苏并超越从前

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凸显出每一个人都需要安全的庇护场所。疫情之后的经济危机将导致许多人无力支付房租或按揭贷款。国家、区域和地方政府需要预防新一轮灾难性的强迫迁离浪潮,采取迫切措施,应对使人无法享有适当住房权的社会排斥的歧视模式。只有团结起来,我们才能确保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

人权法中的适当住房权

在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的第二十五条和1966年《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第十一条第一款中,均承认适当住房是适当生活水准权的一部分。此后,其他国际人权条约也承认或提及适当住房权或其中的某些要素,例如对住宅和隐私的保护。

适当住房权与所有国家都息息相关,因为各国都批准了至少一项关于适当住房的国际条约,并承诺通过国际宣言、行动计划或会议成果文件保护适当住房权。提及适当住房权的各国际条约和宣言可在以下链接查阅。

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强调,适当住房权不应从狭义上解释。相反,它应该被视为安全、和平和有尊严地生活在某处的权利。对适当住房权的特点作出的澄清解释主要载于委员会“关于适足住房权的第4号一般性意见(1991年)”“关于强行驱逐的第7号一般性意见(1997年)”

适当住房权包含多项自由。这些自由是:

  • 受到保护,以免遭受强迫迁离以及任意破坏和拆除个人住宅;
  • 个人住宅、隐私和家庭免受任意干涉的权利;以及
  • 选择住所、决定生活地区和自由行动的权利。

适当住房权包含多项权利。这些权利是:

  • 保有权保障[英]
  • 住房、土地和财产归还;
  • 平等和非歧视地获得适当住房;以及
  • 在国家和社区一级参与与住房有关的决策。

适当住房权的关键要素

适当住房并不仅仅只是四面墙壁和一个屋顶。特定形式的庇护场所只有在满足诸多条件之后才可以被视为“适当的住房”。这些要素与基本供给和住房的可获得性一样重要。作为适当的住房,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最低标准:

  • 保有权保障:保有权保障是指确保提供法律保护,以免受到强迫迁离,骚扰和其他威胁。如果居住者得不到一定程度的保有权保障,即不能视为适当的住房。
  • 服务、材料、设备和基础设施的供应:如果居住者得不到安全的饮用水、适当的卫生设施、烹调、取暖、照明所需的能源、食物储藏设施以及垃圾处理,即不能视为适当的住房。
  • 可负担性:如果住房成本危及或损害了居住者享有其他人权,即不能视为适当的住房。
  • 宜居程度:如果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或提供适当的空间,以及提供保护,免受寒冷、潮湿、炎热、风雨、其他健康威胁和结构危险,即不能视为适当的住房。
  • 无障碍:如果没有考虑弱势群体和边缘化群体的特殊需求,即不能视为适当的住房。
  • 地点:如果剥夺了就业机会、保健服务、学校、保育中心和其他社会基础设施,或处于受污染或危险地区,即不能视为适当的住房。
  • 文化环境:如果不尊重并且没有考虑文化特性的表达,即不能视为适当的住房。

出版物

人权高专办关于适当住房权的概况介绍
本出版物提供联合国全部六种语言版本,更详细地介绍了国际人权法中的适当住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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