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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
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
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
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

《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和第二条
联合国大会,1948年12月10日

简介

现有法律文书为国际移民的治理提供了一个全面的法律框架。这些规则定义明确,涉及一系列移民的待遇,其中包括:移民妇女、男子、儿童、难民、无国籍人士、移民工人和被贩运的移民受害者。

为国家移民法律、政策和实践提供依据的国际法体系包括:国际人权法、国际劳工法和标准、国际难民法、国际刑法、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领事法和国际海事法。

简介

现有法律文书为国际移民的治理提供了一个全面的法律框架。这些规则定义明确,涉及一系列移民的待遇,其中包括:移民妇女、男子、儿童、难民、无国籍人士、移民工人和被贩运的移民受害者。

为国家移民法律、政策和实践提供依据的国际法体系包括:国际人权法、国际劳工法和标准、国际难民法、国际刑法、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领事法和国际海事法。

国际人权法

国际人权法确立了各国必须尊重的义务。与其他可能只适用于特定团体或情况的法律体系不同,国际人权法在任何时候都适用于所有人。这不仅包括本国公民,还包括该国管辖或有效控制范围内的所有人。这意味着,所有移民,无论其身份如何,都有权享有与其他人相同的国际人权。

与所有权利持有人一样,各国对移民负有尊重、保护和实现其人权的义务。

  • 尊重意味着避免侵犯人权行为,在移民方面包括避免任意拘留、酷刑或集体驱逐移民。
  • 保护人权的义务要求各国预防其他行为方的侵犯人权行为。就移民而言,这意味着各国应该——例如——规范征聘机构,制裁侵权雇主,保护移民免受偷运者的暴力和虐待,并采取行动反对仇外心理和仇恨。
  • 实现人权要求各国采取积极的措施来确保实现这些权利,例如,对移民采用替代拘留方式,并保证其获得医疗保健、教育和其他社会服务。

在移民政策中实现人权还意味着要纳入某些贯穿各领域的人权原则,包括:

  • 平等与不歧视:不歧视原则禁止基于种族、肤色、血统、族裔、性别、年龄、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残疾、宗教或信仰、国籍、移民或居留身份或其他身份等一系列非详尽的理由进行区分、排斥、限制或偏好。各国应在法律、政策和实践中解决对民众的直接和间接歧视和不平等待遇,包括特别关注处于弱势的移民[英]的需求。
  • 参与与包容:每个人都有权积极、自由和有意义地参与影响其享受权利的决策。所有的人都有权以他们使用的语言和形式,获得有关影响他们生活和福祉的决策进程的信息。这意味着在制定相关的公共政策时,应征求移民的意见并将其纳入政策中。
  • 问责与法治:每个人都有权要求并行使自己的权利。各国应确保其政策制订和执行的透明度,必须确保权利持有人能利用补救机制,并确保在发生侵犯人权行为时为其提供有效补救。移民治理体系应允许移民充分诉诸司法,包括在他们的人权受到侵犯时进行纠正和补救。

通过对各国和各种人权机制的支持,人权高专办帮助识别良好做法与政策,以确保以人权为基础的国际移民治理[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