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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全球契约》(A/RES/73/195)是在联合国主持下制定的第一项政府间协定,它整体、全面地涵盖国际移民的各个方面。它于2018年12月10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移民问题全球契约政府间会议上获得通过。会员国同意通过国家主导的方式在国际移民问题审查论坛上审查地方、国家、区域和全球各级在落实《全球契约》方面取得的进展,所有有关利益攸关方可以通过联合国大会进行参与,第一届审查会议将于2022年5月17日至20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访问审查会议链接,进一步了解联合国人权办的活动。人权高专办对《全球契约》表示欢迎,认为它将移民及其人权置于中心地位,为加强保护所有移民的人权,无论其移民地位如何,提供了重要机会,因此是改善移民治理问题的重要框架。

《全球契约》以国际人权法为基础,重申了各国尊重、保护和实现所有移民的所有人权的承诺。《全球契约》以《世界人权宣言》和九项核心国际人权法律文书为基础,并载有一份关于人权的《指导原则》:

“《全球契约》以国际人权法为基础,维护不倒退和不歧视原则。我们通过落实《全球契约》来确保在移民周期的各个阶段有效尊重、保护和实现所有移民的人权,无论其移民地位如何。我们还重申致力于消除对移民及其家人的一切形式歧视,包括种族主义、仇外心理和不容忍行为。”

《全球契约》的指导原则
  • 以人为本
  • 国际合作
  • 国家主权
  • 法治和正当程序
  • 可持续发展
  • 人权
  • 促进性别平等
  • 对儿童问题敏感
  • 整体政府办法
  • 全社会办法

《全球契约》列举了23项国家行动目标,这些目标通过具体承诺得到加强,旨在应对与当今移民问题有关的挑战。《移民问题全球契约》的承诺和行动可以作为各国在制定移民治理措施时履行人权义务的指南,以减少移民在不同移民阶段面临的风险和脆弱性,并创造有利条件,增强所有移民的权能,使其成为积极的社会成员。这些关键承诺包括:

  • 加强循证式的、以人权为本的移民政策制定和公共讨论;
  • 最大限度地减少移民的不利驱动因素,包括消除贫困和歧视,解决与气候和灾害有关的流离失所;
  • 确保移民获得信息和合法身份的权利;
  • 扩大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的途径并使其多样化,并考虑到处境脆弱移民的具体需求;
  • 保护移民获得体面工作的权利和其他劳动权利;
  • 解决和减少移徙情况下的脆弱因素和侵犯人权行为;
  • 保护移徙情况下的生命权;
  • 打击走私和贩运,同时保护被走私或贩运者的人权;
  • 尊重边界人权,对移民进行以人权为本的个性化检查、评估和转介;
  • 保护人身自由权和免受任意拘留的自由,包括优先考虑采用移民拘留的替代办法;
  • 确保移民不受歧视地获得卫生、教育和社会支助等基本服务。
  • 消除歧视并打击仇恨言论和仇外心理;
  • 坚持禁止对所有移民进行集体驱逐和驱回,确保移民安全和有尊严地返回以及可持续地重返社会。

在联合国一级,《全球契约》的落实得到了联合国移民问题网络的支持。该网络由联合国秘书长设立,旨在确保联合国全系统协调一致地支持各国落实《全球契约》,并优先考虑移民及其社群的权利和福祉。它由联合国系统的38个实体组成,这些实体相互协作,共同支持各国解决移民优先事项,包括维护移民及其社区的权利和福祉。该网络由一个执行委员会领导,委员会由9个联合国实体组成,负责为该网络提供全面指导并确定优先事项。组成执行委员会的实体包括国际劳工组织、国际移民组织、人权高专办、经社部、开发署、难民署、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以及世卫组织,国际移民组织是该网络的协调员和秘书处。

关键资源

外部链接

背景介绍

2006年[英]2013年举行的两次国际移民与发展问题高级别对话中,联合国开始为在移民问题上开展全面国际合作奠定基础。由这两次对话开启的磋商最终在2016年联合国难民和移民问题峰会上达到高潮。

在2016年9月19日举行的联合国难民和移民问题峰会上,大会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于难民和移民的纽约宣言》(A/RES/71/1)。在《纽约宣言》中,会员国承诺制定《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全球契约》,并于2018年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移民问题全球契约政府间会议上予以通过。

2016年4月,在联合国难民和移民问题峰会召开之前,秘书长起草了一份题为《有安全和尊严:处理大规模难民和移民流动问题》(A/70/59)的报告,为《全球契约》的进程以及联合国系统如何提供最佳支持提供了建议。2016年8月,联合国移民人权特别报告员也同样提交了一份关于《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全球契约》的报告(A/71/285),提出了他的建议。

2017年3月,联合国秘书长任命来自加拿大的前人权事务高级专路易斯·阿尔布尔(Louise Arbour)作为其国际移民问题特别代表,负责领导联合国难民和移民问题峰会在与移民有关的各个层面的后续行动,包括《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全球契约》的制定。

《移民问题全球契约》的制定进程始于2017年4月,包括了一系列非正式专题协商以及随后的6轮政府间谈判。在此处查看制定进程的全面路线图。

大会通过的方式决议(A/Res/71/280)规定了政府间谈判的三个阶段:首先是协商阶段(2017年4月至11月),主要进行非正式专题会议、区域协商和多利益攸关方协商;随后是审查阶段(2017年11月至12月),主要评估收到的投入,并在墨西哥巴亚尔塔港市举行政府间筹备会议,并请秘书长提交一份报告,向会员国提出关键建议;最后是谈判阶段(2018年1月至7月)

2018年7月13日,在第六轮,即最后一轮政府间谈判结束后,192个会员国就《移民问题全球契约》最终草案的文本达成一致,这被联合国秘书长、联合国大会主席以及共同主持国墨西哥和瑞士赞誉为“历史性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