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著人民与人权
人权高专办与土著人民
土著人民的权利越来越受到联合国系统的关注。然而土著人民继续被落在后面,过多地遭受气候变化、环境恶化、严重贫困,难以获得教育和医疗服务以及更广泛的侵犯人权行为的影响。
有4.76亿土著人民生活在大约90个国家,占世界总人口的6%以上,但他们生活极端贫困的可能性几乎是其他群体的三倍。土著人民约占极端贫困人口的19%。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及其社会经济和文化后果给土著人民带来了特别严重的冲击。全球缺少有关土著人民的分类数据。已有数据反映出的情况又令人担忧。
谁是土著人民?
从北极到太平洋,亚洲、非洲和美洲各个大陆都生活着土著人民。国际法和国际政策中没有关于土著人民的单一权威定义,《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也没有对此作出界定。宣言起草者有意不做界定,因为对土著人民的身份识别是土著人民自身的权利,即自我认同的权利,这是自决权的基本要素。土著人民的处境和背景有很大差异,任何单一的定义都无法充分体现世界土著人民的全面多样性。事实上,《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第9条和第33条规定,土著人民和个人有权按照土著社区或民族的传统和习俗,决定归属该社区或民族,并且他们有权决定自己的身份。
许多土著人民在其他人到来之前就生活在这些地区,他们通常保留着独特的文化和政治特征,包括自治的政治和法律架构,而且都曾受到外来者(尤其是非土著群体)的统治,并且与其土地、领土和资源保持着深厚持久的联系,采取游牧生活方式的土著人民也是如此。尽管土著人民与少数群体的法律地位完全不同,但土著人民通常(虽然并非总是)在其居住国属于少数人。
根据国际法,少数群体和土著人民享有一些类似的权利,不过《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或许比有关少数群体的国际法律文书更为全面。
大会在2010年12月21日第65/198号决议中决定举行一次大会高级别全体会议,即“世界土著人民大会”,以便就如何实现土著人民的权利,包括努力实现《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的目标,交流观点和最佳做法。世界土著人民大会于2014年9月22日及9月23日下午在纽约举行。会议在与会员国和土著人民进行包容和公开的非正式协商的基础上,编写了一份以行动为导向的简要成果文件。
土著妇女的状况
土著妇女和土著青年同样处境脆弱,严重缺乏教育、就业、决策和诉诸司法的机会。土著社区具有半自治地位和/或受到社会排斥,导致处理性别暴力的机制不足,因此在许多国家,土著社区此类暴力事件的发生率往往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土地和资源受到的威胁
土著人民尤其是其土地权利继续受到(自然资源开采、基础设施项目、大规模农业和保护区的)威胁。在某些情况下,无国籍状态的风险会更高,特别是对那些传统土地跨越国界的土著人民来说。
流离失所、冲突和报复
这导致数百万土著人民流离失所,并且引发冲突,使土著人民受到攻击、杀害和刑事定罪的现象急剧增加,人权维护者受到的威胁和暗杀也不断增加。这还包括土著代表因参加联合国论坛或其他原因而受到骚扰和报复。
我们必须加大努力,解决土著人民数百年以来长期遭受不公正、歧视和同化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土著人民参与联合国事务
2017年9月8日,大会通过了题为“促进土著人民代表和机构参与相关联合国机构关于影响自身问题的会议”的第A/RES/71/321号决议。该决议源自一项进程:会员国在2014年世界土著人民大会期间承诺考虑土著人民参与联合国事务这一问题,是这项进程的起点。这一进程将根据大会所作决定继续进行。进一步了解相关成就、所作的分析和具体建议——为使土著人民的代表和机构能够参加相关联合国机构的会议可能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