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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人权文书的有效落实:人权条约体系的发展

促进和保护人权是联合国的基本目标之一。在人权领域设立法律标准并为其建设监测机制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首要方式。首个条约机构是成立于1969年的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CERD),该体系随后扩大成为了六大条约机构。 负责监督《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MWC)落实情况第七个条约机构已于2004年开始运作。

条约体系在扩大过程中也遇到了挑战。这包括报告呈交和/或审议延迟、拒交报告和条约机构间报告要求重叠。提高人权条约体系的有效性是各条约机构持续、人权条约机构主席会议、人权事务委员会和联合国大会持续关注议题。这些问题也是委员会间会议的主题。

联合国秘书长在2002年发布的题为《加强联合国:进一步改革纲领》的报告中阐明,条约机构的进一步现代化是联合国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一项关键要素。他还呼吁人权条约机构考虑两项措施:第一,各委员会应该制定一种协调一致的办法开展活动,并且将各种不同的报告要求标准化。第二,应该允许各缔约国编写一份单一的报告,综述其遵守已加入所有国际人权条约的情况。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已被要求就新的精简报告程序展开磋商,并于2003年9月前向联合国秘书长呈交建议。此外,联合国体系还向其条约机构、缔约国、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合作伙伴进行了意见征询。

文件

 
文件编号
标题
语文
HRI/MC/2006/6 关于第四届委员会间会议和第十七届主席会议建议落实情况的报告:秘书处的说明 | | 西
无编号 人权高专办行动计划:保护和赋权
A/59/2005 秘书长的报告《大自由:实现人人共享的发展、安全和人权》 | | | | | 西
A/59/254 关于第十六届主席会议的报告(包括第三次委员会间会议的报告) | | | | | 西
HRI/MC/2004/3 编写扩充核心文件、提交具体条约报告的准则以及根据国际人权条约提交报告的协调准则 | | | | | 西
E/CN.4/2004/98 人权条约机构的有效运作: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说明 | | | | | 西
A/58/351 秘书长题为《加强联合国系统:进一步改革纲领》的报告中所述各项行动的执行情况 | | | | | 西
A/58/350 关于第十五届主席会议的报告(包括第二次委员会间会议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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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8/123 关于人权条约机构改革集思广益会议的报告,马尔邦,列支敦士登

| | | | | 西

  关于秘书长条约机构体系改革提案的背景说明 | | 西
E/CN.4/2003/126 人权条约机构的有效运作: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说明

| | | | | 西

A/RES/57/202 有效执行各项国际人权文书,包括国际人权文书所规定的报告义务:联合国大会决议

| | | | | 西

A/57/488 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管理审查(内部监督事务厅的报告) | | | | | 西
A/57/387 秘书长的报告《加强联合国:进一步改革纲领》 | | | | | 西
E/CN.4/1997/74 独立专家菲利普•阿尔斯顿先生关于加强联合国人权条约体系长期效率的最终报告 | | | | 西
A/CONF.157/PC/62/
Add.11/Rev.1
独立专家菲利普•阿尔斯顿先生关于加强联合国人权条约体系长期效率的中期报告 | | | | | 西
A/44/668 独立专家菲利普•阿尔斯顿先生关于加强联合国人权条约体系长期效率的初期报告 | | | | | 西

查看1998年和2000年要求独立专家撰写的报告:E/CN.4/1998/85、E/CN.4/1998/85/Corr.1、E/CN.4/1998/85/Add.1E/CN.4/2000/98E/CN.4/2000/98/Ad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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