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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性别平等是人权与联合国价值观的核心。

几乎所有人权条约都禁止性别歧视。 尽管全世界在保障妇女权利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数百万妇女和女童仍然遭受歧视和暴力,她们被剥夺了平等、尊严和自主权,甚至是生命。

这种对妇女和女童的歧视和暴力深深扎根于社会肌理中,是持续的、系统的。 近年来,对有关妇女人权、性别平等和性别暴力的国际标准的怀疑和否定再次出现,而妇女和女童通过女权运动等方式要求平等的呼声也在日益高涨。

我们的工作

促进妇女人权和实现性别平等是联合国人权办的核心承诺。联合国人权办促进妇女和女童平等享有所有人权,包括免遭暴力侵害、性权利和生殖权利、获得司法救助、社会经济平等和参与决策。 

联合国人权办通过监测和倡导妇女权利,建设利益攸关方的能力,以及提供技术咨询来实现这一目标。 联合国人权办促进联合国内部的性别平等主流化, 还支持致力于促进性别平等的联合国机制和条约机构。

了解更多联合国人权办在妇女权利与性别平等方面的工作

其他参与方

歧视妇女和女童问题工作组

工作组由均衡代表各地区的五名独立专家组成,从各国尊重、保护和实现妇女人权的义务这一角度出发,探讨了消除对妇女和女童歧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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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委员会由23名来自世界各地的独立专家组成,负责监测《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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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侵害妇女及其原因和后果问题特别报告员

特别报告员从各国政府、条约机构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处寻求并接收关于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原因和后果的信息。然后,特别报告员建议采取措施,消除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及其原因,并补救其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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