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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

驱逐出境是一种不可行的移民解决方案

2018年7月16日

2016年4月8日,一名警察押送一名下船的男子,这艘轮渡载有一批从欧洲被驱逐到土耳其的移民。© OZAN KOSE / 法新社

移民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Felipe González Morales表示:“如果遣返计划不能与稳固的重返社会计划齐头并进,如果非正常移民的根本原因仍然存在,那么移民(包括那些已经返回的移民)将继续不惜生命再次进行危险的旅程。”

González Morales在其最新报告中表示,各国经常将移民返送回原籍国或第三国,而不优先考虑如移民正常化等更多基于人权的替代方案。

他补充说,驱逐出境并不是管理移民的理想或可行选择:与移民的社会融合相比,实施起来成本更高且更困难。

专家还认为,重返社会方案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回返的自愿性,并最终有助于降低二次移民的人数。

对于González Morales来说,必须要有一些长期解决方案以及安全、定期、方便和负担得起的渠道,而非重新接纳协议等“快速解决办法”,来确保移民的人权得到保护。

专家进一步强调,除非是为保证儿童的最大利益,否则不应将他们与家庭分离。不应该根据儿童或其家庭的移民身份拘留儿童,事实上,应该有替代剥夺自由和有利于家庭的措施。

他说:“除非通过适当的程序,可以确定对某一儿童的遣返是符合其最佳利益的,否则不能将其遣返。”

González Morales指出,各国越来越多地诉诸于驱逐手段,并与原籍国和第三国签订双边和区域重新接纳协议。为此,移民往往在违反国际人权原则和规范(包括禁止集体驱逐和不驱回原则)的情况下被驱逐。

不驱回原则禁止各国在有充分理由相信一些移民有遭受迫害、酷刑、虐待或其他严重侵犯人权的风险下强迫他们返回原籍国。

移民在抵达目的地国后,往往被迫遣返。他们会收到入境禁令、失去获得应急避难所的权利、被拘留,而且没有机会通过正规化渠道获得居留许可。

González Morales补充道:“尽管许多遭拒绝的寻求庇护者来自处于不稳定状态的国家(这些国家缺乏自由、安全和体面生活的基本条件),目的地国通常将离开国家的责任归咎于移民自身。”

然而,多年来,一些目的地国已将大量原籍国标记为“安全”状态,来自这些国家的寻求庇护者会面临一些加速庇护程序,在此程序期间,申请人要承担证明其难民身份的更大负担。

欧盟第2008/115/CE号指令和随后的《2017年行动计划》要求成员国向无证移民发驱逐令——除非他们的身份得到正常化——并最大限度地利用该指令提供的灵活性。在美国,虽然2017年驱逐到墨西哥和中美洲的人数没有增加,但更严格的边境安全措施造成无证移民的焦虑程度在2017年头七个月比上一年增加了40%。

González Morales在其报告中,向各国提出了如何确保遣返程序尊重人权的各项建议:确保驱逐条件对移民是安全的、遣返是自愿的、原籍国和收留国在此方面通力合作、移民被更好地接纳和并被协助重新融入收留国和原籍国的社会当中。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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