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 国际标准 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 分享 Navigation Blocks 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 概览 任意拘留问题简介 任务 国际标准 成员 年度专题报告 文档* 申述和紧急呼吁 国家访问 政府来文 审议意见 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数据库* 特别程序来文检索* 工作组通过的意见 关于特别程序 提交投诉 关于国家访问 选择 选择 Navigation Blocks 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 概览 任意拘留问题简介 任务 国际标准 成员 年度专题报告 文档* 申述和紧急呼吁 国家访问 政府来文 审议意见 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数据库* 特别程序来文检索* 工作组通过的意见 关于特别程序 提交投诉 关于国家访问 防止任意拘留行为的法律地位基于以下国际人权文书的条款: 《世界人权宣言》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 《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曼德拉规则)》 《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 《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 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 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 《 残疾人权利公约》 联合国与任何被剥夺自由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有关的补救措施和程序的基本原则和准则(A/HRC/30/37) 标签 任意拘留 该页的其他语文版本: العربيةEnglishFrançaisрусскийEspaño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