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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活动中的危险物质影响着人类日常生活的诸多领域。有毒物质常常存在于人们的食物中、呼吸的空气中、饮用的水中以及工作和称之为家的地方。这类有害接触关系到各种形式的癌症、生殖异常、肺部疾病、糖尿病和学习障碍以及其他不利的健康影响。

我们不断接触来自多种来源的有毒物质,直接危及我们的生命权。这类接触妨碍了我们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健康的权利,也阻止了我们获得人身健全权、享有安全饮用水和食物的权利、适当住房权、以及——在越来越多的国家中——享有健康环境的权利。

生活在贫困中的人、土著人民、工人、移民、少数群体、妇女、儿童——尤其面临风险

接触有毒和其他危险物质往往影响到最脆弱人群,其中包括生活在贫困中的人、土著人民、工人、移民和少数群体。妇女和儿童的权利往往与接触有毒和其他危险物质的案件有关。

可以说,受最大风险的是儿童。儿科医生遗憾地描述了一些出生前就已受到污染的儿童,致使世界各地的疾病、残疾和过早死亡的“无声大流行”。数百名儿童甚至在出生前就被发现体内有数百种有毒化学品。科学家们已经将某些癌症的较高水平和其他不利的健康影响与过去几十年来有毒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和消费的增加联系起来。

许多侵犯人权的案件是由工商企业犯下的。这些案件涉及用有毒物质毒害社区、工人和消费者。这些侵犯行为源于采掘业、农业中的农药使用、制造业的工业化学品,或是由于发电厂、工厂、车辆以及其他来源的的排放——当然还有不当处置的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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