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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特别报告员2017年10月第一次在大会上发言时强调的那样,特别报告员的四个优先专题侧重于解决涉及以下方面的问题:

  • 无国籍状态以及公民权事务中少数群体权利被剥夺的问题;
  • 冲突、少数群体权利与促进包容和稳定之间的相互关系,后者是执行《少数群体权利宣言》的关键;
  • 打击仇恨言论、仇外言论和煽动对少数群体仇恨行为的重大挑战;
  • 时常被误解的教育的人权层面与少数群体权利。

此外,正如他向人权理事会提交的第一次报告所概述的那样, 他感到关切的是,少数群体权利方面的若干根本问题缺乏明确性并且经常被误解。他指出,少数群体身份的模棱两可和不确定性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利于执行《宣言》以及涉及少数群体的其他人权文书。因此,为了切实执行其任务的优先专题事项,特别报告员将探讨以下事项:

  • 《少数人权利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七条所载“少数群体”一词的范围和含义;
  • 《少数群体权利宣言》二十五周年之际,各国重申其承诺,提高少数群体问题论坛的影响力和成效,特别是恰逢论坛十周年;保护少数群体权利的经济利益和好处。
  • 按照人权理事会第 25/5 号决议――理事会在决议中要求任务负责人在工作中 适用性别平等观,特别报告员将和前任一样,继续高度重视关于少数群体妇女和少数群体儿童的贯穿各领域的问题。他将继续处理少数群体妇女面临的挑战,特别是边缘化、无国籍、公民权和受教育权被剥夺等问题,少数群体妇女可能因性别和少数群体身份而受到双重影响。

特别报告员还将继续其前任开展的开创性工作,着重处理歧视、排斥以及种 姓制度和类似继承地位制度中的其他侵犯人权行为,特别是影响达利特人、部落 民和其他特别脆弱的少数群体(诸如罗姆人)的行为。

他还将处理与属于语言少数群体的聋人和听障人士有关的问题。

特别报告员将在国家访问中加强与边缘群体和族群成员的磋商,以便更好地满足他们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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