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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的第25/5号决议中,人权理事会将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任务授权延长三年,并要求任务负责人从不同来源处收集信息,包括各个国家、专家机构、联合国机构、区域和其他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民间社会组织。基于这些信息,她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向各国送交关于落实《少数群体权利宣言》的来文

鉴于这项任务授权,特别报告员一直在提请各国政府对关于少数群体人权信息予以注意。大量来文是与委员会其他专题特别程序联合送交的。

来文报告

来文摘要以及收到当事国的回复包含在呈交至人权理事会的年度来文报告中。请注意,一般规则要求,紧急呼吁和指控信在发表之前都应维持保密状态。

特别报告员收到的来文可以分为两大类:

  • 关于被指侵犯少数群体人权的个人案件的信息,可关于个人或团体;
  • 关于特定国家少数群体人权的一般情况的信息。

两类信息都是各国政府的来文主题。特别报告员送交的来文包含索要信息、请求合作(指控信)及/或请求紧急行动(紧急呼吁),旨在明确得到其注意的指控,以及防止或在必要时调查被指侵犯少数群体人权的行为。

指控信

特别报告员应该根据下述标准评估指控信的一致性:

(a) 来文不应该明显没有事实根据或具有政治动机;

(b) 来文应该包含关于被指人权侵犯行为的事实性描述;

(c) 来文的语言不应是侮辱性的;

(d) 来文应该通过自称为侵犯受害者的个人或团体提交,或任何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团体提交,包括非政府组织:善意地根据人权原则采取行动,没有政治动机立场或违反《联合国宪章》条款,声称掌握了关于这些侵犯行为直接而可靠的消息且有明确的信息佐证;

(e) 来文不应该仅仅以大众传播媒体的报道为依据。

紧急呼吁

特别报告员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诉诸紧急呼吁:当被指控的侵犯行为十分紧急,可能造成受害者死亡,威胁其生命,或给其继续造成、或即将造成极严重的伤害,而这类情况无法通过指控信得到及时解决。

向特别报告员提交信息的类别

特别报告员送交的来文内容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提供的信息。因此,确保信息极为准确、时新、具体就非常重要。

这些信息应该包括对于被指侵犯行为环境的详细描述。信息应该简明扼要(1-2页足够),可以与提供案件书面或图片证据的附件一同提交。

所提供信息的质量和程度对确保特别报告员迅速介入给定案件非常关键,信息不完整将需要特别报告员作出进一步调查,这可能会延迟案件的处理过程。

任何关于案件的其他信息也应该提交至特别报告员,因为这些信息可能为特别报告员的介入或跟进此前送交有关国家政府的来文提供基础。

所需信息

何时与何地:事件发生的日期、时间和准确地点(国家、区域、市、地区)。

受害者:因为被指事实而已经受害或正在遭受风险的个人、群体或社区的姓名、人数、位置详情。

发生事件:被指侵犯行为的详细情况。如果最初的事件导致了其他事件的发生,请按照时间顺序描述每一个事件。如果涉及颁布国家立法或政策等一般措施,请指出它们的发展阶段以及少数群体已经或将会如何受到这些措施的影响。

犯罪者:关于被指犯下侵犯行为的人的信息。如果知道,请解释他们被怀疑犯下罪行的原因,以及他们是否与国家当局有任何关系。

国家当局采取的措施:该事件是否已经向国家行政或司法当局报告?若适用,相关当局为补救这一状况已经采取了什么行动?

国际机构采取的措施:国际或区域人权机制是否已经采取了任何法律行动?这些行动的进展如何?

来源:提交信息的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姓名)和完整地址。提交信息的个人或组织的详细信息非常重要,特别报告员可能需要证实或索要关于案件的进一步信息。这些信息应始终予以保密。

谁可以提交资料?如何提交?

任何个人、团体、民间社会组织、政府间实体或国家人权机构都可以向特别程序提交资料。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于2016年发布了一款新的在线工具,以确保有效使用电子方式提交与来文相关的信息。这款友好型工具可以引导用户操作各个步骤,确保利益攸关方提供必填和选填的信息字段,以便于专家正确审查案件并根据需要采取行动。

如果无法在线完成表格,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向urgent-action@ohchr.orgminorityissues@ohchr.org提交材料——邮件主题:Communication to the Special Rapporteur on minority issues(提交给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的函件)。邮寄材料可寄往以下地址:OHCHR-UNOG, 8-14 Avenue de la Paix, 1211 Geneve 10, Switzerland(瑞士日内瓦万国宫)。

为了能够跟踪提交情况,请尽可能地使用在线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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