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18年里,联合国的人权条约机构和特别程序记录了侵犯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者和跨性别者(性少数群体)人权的行为,并分析了国家在遵守国际人权法方面的情况。报告的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杀戮、强奸和人身攻击、酷刑、任意拘留、剥夺集会、言论和信息自由的权利,以及在就业、健康、教育、获得商品和服务方面的歧视。在每一个案例中,受害者之所以成为目标,都是因为他们是或被认为是性少数群体的成员。仅仅是对同性恋或跨性别者身份的看法,往往就足以使人们置于危险之中。《生而自由、一律平等》(标题的灵感来自《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的开篇语)阐述了国家在保护性少数群体人权方面的一些核心法律义务的来源和范围。它旨在帮助各国更好地了解其义务的性质和履行这些义务所需的步骤。它还为民间社会、人权维护者和其他寻求就违反国际人权法行为向政府问责的人提供可能有用的信息。
特别议题出版物
《生而自由、一律平等:国际人权法中的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第一版(归档)
已发布
201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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