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秘书长关于《人权维护者宣言》发表20周年的报告
人权高专办与保护和拓展公民空间
联合国大会在其第72/247号决议第16段提请秘书长评估和分析与人权高专办及联合国其他有关办事处、部门和专门机构的工作方式有关的进展、成就与挑战:
- 给予《宣言》应有的重视,
- 在其工作中考虑到人权维护者处境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 协助各国加强人权维护者的作用和安全。
大会在该决议第17段中还请秘书长
- 与特别报告员合作,并与各国及其他利益攸关方协商,开展其评估和分析,并
- 将评估结果以报告形式提交给大会第七十三届会议。
更多细节,请查阅大会决议
关于秘书长报告
秘书长报告已作为第A/73/230号文件印发。
报告并非详尽无遗地汇编了联合国为支持落实《宣言》所采取的措施,但提供了联合国一部分良好做法的简要介绍。这类做法包括:
- 支持各国政府与人权维护者之间的对话;
- 承认人权维护者的作用并保护其安全;
- 加强对恐吓和报复事件的应对;
- 找出和支持面临特殊危险的人权维护者;
- 支持各种网络;
- 支持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 加强保护和问责机制;
- 加强人权维护者的能力。
在结论部分,秘书长重申了人权维护者对保护和促进人权、发展、和平与安全的贡献。他强调,当人权维护者参与进来并受到保护,联合国的工作因他们带来的观点和经验而得到改进。
秘书长总结认为,这份简要报告使人们更好地了解了联合国现有的工具,并应推动进一步行动。作为制定更加一致和全面的做法来支持《宣言》的第一步,他建议,需要进一步明确积极做法和差距,从而制定出适用于整个联合国系统的保护和扩大公民空间的方针。
为秘书长报告提供的材料
人权高专办共收到51个利益攸关方提供的材料:8份来自各成员国;18份来自联合国各部门、机构和方案;6份来自国家人权机构;其余来自民间社会和区域组织。 具体如下:
成员国
国家人权机构
区域组织
联合国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
-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
-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农发基金)
- 国际海事组织
- 联合国艾滋病毒/艾滋病联合规划署(艾滋病署)
- 合规顾问/监察员办事处
- 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经社部)
- 联合国管理事务部
- 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亚太经社会)
- 联合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拉加经委会)
-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
- 联合国促进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署(妇女署)
-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署)
-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
- 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人居署)
-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
- 世界银行检查小组
- 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
民间社会活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