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高专办与儿童
关于儿童与人权
全世界所有儿童均享有国际人权法所规定的人权、基本自由、尊严和平等。儿童权利载于《儿童权利公约》(得到最为广泛批准的国际人权条约)及其《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和《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儿童权利委员会是由18名儿童权利独立专家组成的机构,负责监测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的遵约情况。
人权高专办的儿童事务工作
人权高专办的一项任务是,为联合国系统内的儿童权利工作提供支持。相关人员重点关注由人权理事会授权的工作领域,特别是年度报告工作和有关儿童权利的年度全天会议的各项活动。
这些工作包括:
- 制定儿童权利相关政策,在联合国系统内将儿童权利纳入主流。
- 促进政府间机构的儿童权利政策对话。
- 与民间社会伙伴合作,为儿童接触和参与联合国各项进程提供便利。
主要关注领域包括:出生登记、儿童与司法系统、街头儿童、儿童权利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儿童与健康、暴力侵犯儿童行为、2019冠状病毒病与儿童权利。
重要文件
最新报告与出版物
通过健康环境实现儿童权利*(2020年)
通过教育促进和保护儿童与青年的权利*(2020年)
通过全纳教育等方式增强残疾儿童的权能*(2019年)
采取以人权为本的方针,解决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和发病率问题(2018年)
确保获得出生登记的最佳做法与具体措施*(2018年)
气候变化与充分和有效地享有儿童权利的关系(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