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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高专办发布具体的实习机会。请访问联合国职业门户网站查看人权高专办现有实习机会

实习日期和持续时段

必须通过联合国职业门户网站申请人权高专办的实习机会。在完成申请时,请指明您在该年开始实习的时间段。

实习方案的目的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简称“人权高专办”)为研究生提供实习机会。实习机会旨在:

  1. 增强实习生对当前国际层面上人权问题的理解,并加深其对联合国尤其是人权高专办工作的认识;
  2. 为人权高专办以及各联合国人权机制输送来自杰出年轻学生/研究生的协助和贡献。

该组织与实习生的关系是互惠的。依据人权高专办的需要以及实习生的志向,实习生将被分派到办事处的某一部门。他们的主要工作包括:研究人权问题,起草分析文件和报告,为各种会议提供实质性和技术性服务,在办事处的迫切需要情况下,支援实况调查、技术合作活动、实地工作以及其他高专办活动。作为实习项目的一部分,办事处将尽量通过一系列由办事处工作人员主持的、针对人权问题的信息分享活动,为实习生们介绍相关信息。

申请要求

请谨记,具备下述资质并不能保证您获得实习机会。如果您入选,招聘经理会直接与您联系。
联合国实习生方案的申请者须在申请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 已被某一研究生项目录取(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或更高学历);
  2. 正在就读某一本科生项目的最后一学年(至少是本科或同等学历);
  3. 已获得(如上文3.1(a)和(b)所定义)某一大学学历者,如入选,必须按照本指引第11.4节规定,在毕业后的一年内开始实习。
在向我们投递申请前,请使用下表核对您是否具备申请本项目的资质:
资质自审表:
1 (a)已被某一研究生项目录取(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或更高学历);
(b)正在就读某一本科生项目的最后一学年(至少是本科或同等学历);
(c)已获得(如上文3.1(a)和(b)所定义)某一大学学历者,如入选,必须按照本指引第11.4节规定,在毕业后的一年内开始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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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您能够取得所需签证,并自理前往联合国的行程。 __ __
3 您能够自负旅行、住宿以及实习期间生活的开支(约1800瑞士法郎/月)。 __ __
4 若最终入选,您能够证明您有居留瑞士期间有效的医疗保险,并能提供显示您身体状况良好的医疗证明及研究生在读证明。 __ __
5 你能用英语流利地交流 __ __

敬请注意:只有您对上述五个问题的答案均为“是”,才能符合申请要求。如果对其中一个或以上问题的回答为“否”,您应考虑推迟申请,直至能满足上述所有要求。

服务条件
  1. 根据现行瑞士法律法规,寻求庇护者不得谋求任何形式的就业机会(无论是有偿或无偿),包括实习。该法规的使用也延伸至人权高专办等国际组织。
  2. 实习生会被安排与一名督导员一同工作。该督导员负责为实习生介绍任务和工作计划。实习结束后,督导员和实习生双方需完成一份总结报告,阐述实习期间取得的成绩。此外,每名实习生需填写一份针对其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估问卷,并将其提交至人权高专办的行政科。
  3. 联合国的实习没有薪酬,实习生不被视为联合国的官员或工作人员。旅行和生活支出需由实习生自负,或由某赞助机构负担。实习生应自行安排其行程并自行办理签证。实习生到达日内瓦后,人权高专办行政科将提供一张实习期间有效的瑞士身份证件。实习生还将得到一张联合国出入证、一张图书馆卡,以及对关于人权高专办和联合国的一般信息。
  4. 联合国不对实习期间因意外或/和疾病而产生的费用负责。实习生须有自己的健康保险。若因疾病或其他状况而导致实习无法完成,实习生应告知其督导员以及人权高专办行政科。
  5. 实习不与入职挂钩。实习期间以及实习结束后六个月之内,实习生不得申请联合国任何的常规或临时职位。
  6. 实习生将全职工作并完成所分派的任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没有年假。除此之外,实习生与其他工作人员承担同样的义务,特别是,若无联合国的书面授权,实习生不得使用实习期间所获取的机密或未公开的信息。

更多信息请见实习生方案管理指引(ST/AI/2014/1)。

不完整的申请将不予考虑。

Internship Programme - Internship Coordinator - Administrative Section(实习方案)

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联合国人权高专办)
Palais des Nations, CH-1211 Geneva 10, Switzerland(瑞士日内瓦)
电子邮件地址: ohchr-internship@un.org